关于申报2024年创业就业“以奖代补”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创业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创业就业“以奖代补”资金效益,按照《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创业就业“以奖代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190号)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创业就业“以奖代补”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项目申报机构要按照《鄂尔多斯市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样本、《鄂尔多斯市就业技能实训基地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样本所列内容如实逐项填写,形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报人社、财政部门初审。以上申报材料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属地初审
区人社和财政部门共同根据申报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辖区内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就业技能实训基地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后报送市人社局。
存在以下情况不予通过审核:
1.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技能实训基地两年内享受过创业就业“以奖代补”的以及当年教育、科技等其他部门或当年其他资金支持过的同类项目。
2.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2022-2023 年每年实有实体户数少于30户。
3.就业技能实训基地2023年培训人数少于500人,其中:就业重点群体少于200人。
4.以前年度享受的创业就业“以奖代补”资金未按规定实施,存在结余。
三、项目复审
(一)资料复审
资料复审由市人社局和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
(二)实地核查
由市人社、财政部门和评审专家组建创业就业“以奖代补”评审组,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实地核查、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出初步资金分配意见,并提交评审会研究决定。
四、其他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21日
联系电话:0477-5112476
资料报送地址:康巴什区政府东楼创新创业大厦414办公室
附件:1.鄂尔多斯市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
2.鄂尔多斯市就业技能实训基地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