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康巴什区分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14:54:00 来源:康巴什区生态环境分局 打印 保存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经济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以及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并按权限处理全区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协调解决跨旗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工作。

3、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相关制度、办法,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控制措施;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督查、督办、核查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5、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工作。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

6、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各类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全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污染场所、设施的关闭、拆除或闲置许可或核准;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环境保护局和区人民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报批、审批建议,并协助管理各级自然保护区。

8、负责全区核设施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

9、负责全区环境统计、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10、负责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行使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环境信息化和污染物在线监控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监督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建设、验收、运行及维护工作;负责对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三个率”达标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负责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

12、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康巴什区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1、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内设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室、水(大气)环境管理室、土壤环境管理室、政策法规室和宣教室6个科室,以及环境监察大队和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环境信息中心)2个二级单位,现有干部职工29人,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7人,主要原因是新增借调人员3人、新增编外聘用人员4人。

局属二级单位环境监察大队于2015年11月正式获得市编委批复,为股级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0人;环境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环境信息中心)于2015年11月正式获得市编委批复,为股级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2人。

2020年编制数为1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人,事业编制18人。2020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19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离休人员0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0人,比上年增加0人。 

2.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情况:我单位无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2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总体收支预决算对比情况。我局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22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21.04万元,预算支出221.04万元;2020年,我局收入总计85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08万元、其他收入297.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0.02万元,支出共计850.3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07.57万元、其他支出58.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3.87万元。收入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29.33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629.3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本年收到上级专项资金环境污染防治市本级补助资金拨款340万元(指标文号:鄂财建指〔2019〕511号);二是因垂管上划,收到市财政直接拨付至我局经费297.27万元,具体包括2020年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190万元(指标文号:鄂财资环指〔2020〕229号)、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7.27万元(指标文号:鄂财资环指〔2020〕458号))、旗区生态环境分局人员专项经费100万元(指标文号:鄂财预函〔2020〕1号);三是本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四是因生态环境保护业务量增大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在线监控中心运维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五是因机构垂管改革过渡期,2019年10月份以后暂停了出账手续,2020年1-4月份部分费用支出为2019年10-12月份所产生费用。因此本年度收支预决算差异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决算对比情况。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04万元;2020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850.37万元,其中其他收入297.2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0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50.3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07.57万元、其他支出58.1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3.87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29.3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本年收到上级专项资金环境污染防治市本级补助资金拨款340万元(指标文号:鄂财建指〔2019〕511号);二是因垂管上划,收到市财政直接拨付至我局经费297.27万元,具体包括2020年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190万元(指标文号:鄂财资环指〔2020〕229号)、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7.27万元(指标文号:鄂财资环指〔2020〕458号))、旗区生态环境分局人员专项经费100万元(指标文号:鄂财预函〔2020〕1号);三是本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四是因生态环境保护业务量增大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在线监控中心运维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五是因机构垂管改革过渡期,2019年10月份以后暂停了出账手续,2020年1-4月份部分费用支出为2019年10-12月份所产生费用。因此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比年初预算收支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850.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80.3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0.02万元;支出总计850.3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3.8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94.53万元,增长139.00%;支出总计增加494.53万元,增长139.00%。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二是垂管上划后,市财政直接拨付至我局部分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三是本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四是因生态环境保护业务量增大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在线监控中心运维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五是因机构垂管改革过渡期,2019年10月份以后暂停了出账手续,2020年1-4月份部分费用支出为2019年10-12月份所产生费用。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8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08万元,占61.9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97.27万元,占38.1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6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99万元,占57.00%;项目支出200.51万元,占43.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3.0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0.01万元;支出总计553.0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44.7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99.56万元,增长56.40%;支出增加199.56万元,增长56.40%。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二是垂管上划后,由市财政拨付至我局部分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三是本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四是因生态环境保护业务量增大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在线监控中心运维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五是因机构垂管改革过渡期,2019年10月份以后暂停了出账手续,2020年1-4月份部分费用支出为2019年10-12月份所产生费用。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98万元,占65.10%;项目支出142.37万元,占34.9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50万元、津贴补贴108.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2.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住房公积金1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9万元,较上年增加34.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4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22万元、印刷费2.13万元、邮电费0.61万元、差旅费3.43万元、培训费1.39万元、劳务费3.50万元、委托业务费1.48万元、工会经费2.36万元、福利费3.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万元,较上年增加34.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预算的6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预算的64.9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因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大幅增加,从下半年起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二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因此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存在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2万元,用于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费、车辆检测费和购买车辆保险,车均运维费1.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垂管改革过渡期,2019年10月份以后暂停了出账手续,2020年1-4月份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019年10-12月份所产生费用;二是因我局现有两辆公务用车年久失修,故障增多,车辆维修费随之增加,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0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组织对“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 ”、“ 环境能力建设及环境监测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目 ”、“旗区生态环境人员专项经费”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对4个项目分别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均按要求达到预期效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项目”、“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及环境监测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目 ”、旗区生态环境人员专项经费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1)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75.69万元,执行数为40.29万元,完成预算的52.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区于2019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任务,包括前期的规划编制及创建过程中的具体实施工作。2019年11月,我区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并被国家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利用2018年12月拨付至我局的环保重点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和实施费用、创建考察等差旅费、宣传费及合同服务费;利用2019年11月拨付至我局的污染防治市本级补助资金75万元用于支付此项目第三、四期服务费用39.6万元。目前,剩余合同金额9.9万元待合同期满支付。同时,将继续利用剩余资金开展示范区创建后续巩固和提升工作,并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知晓率和满意率。下一步,按照我分局关于此专项的实施方案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巩固提升安排,继续依托该笔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按程序支付国家生态文明创建第五期服务费用,并开展示范区创建成果巩固、复审、宣传等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陈敏捷/0477-8595938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康巴什区分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5.69

40.29

10

53.2%

9

其中:财政拨款

75.69

40.29

-

53.2%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创建康巴什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包括实施方案、技术报告、统计分析、评估和上级生态环境本门验收过程中的综合服务以及后期创建成果巩固、复审等服务。

2019年我区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深圳中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2019年11月,康巴什区被国家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后期将继续进行示范区创建成果巩固、复审等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创建工作

20

创建康巴什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19年11月,康巴什区被国家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

 

质量指标

创建指标通过验收率

15

100%

100%

15

 

时效指标

长期巩固

10

长期巩固

已按要求持续推进后期成果巩固工作

10

 

成本指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综合服务费

5

75.69万元

40.29万元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人居环境改善

10

有所改善

有所改善

10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10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后期成果巩固、复审合格率

10

100%

已按要求持续推进后期成果巩固工作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对环境满意度

5

满意

满意

5

 

监管企业对环境满意度

5

满意

满意

5

 

总分

100

 

99

 

 

2)环境能力建设及环境监测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190.90万元,执行数为114.47万元,完成预算的5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污染防治市本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鄂财建指〔2019〕511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9年11月收到上级拨付的污染防治市本级补助资金265万元,用于生态环保业务能力提升及环保队伍素质提升,我局制定了生态环保业务能力提升及环保队伍素质提升实施方案, 2020年,我局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及环境监测项目累计支出114.47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监测工作,实时监控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流量,按要求完成水、气、土各项监测工作;补充和更新环境执法基本硬件装备、应急装备和办公设备,进一步满足日常工作和执法需求;确保环保专网等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确保环境信息中心、在线监控平台、机动车尾气监测平台等能够安全、稳定运行。高质量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辖区水、气、土等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生态环保业务能力提升及环保队伍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尽快组织实施推动有关项目,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及环境监测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乔培军、贺颂婷、刘晓鹏/0477-8595938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康巴什区分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0.9

114.47

10

59.96%

10

其中:财政拨款

190.9

114.47

-

59.96%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监测工作,实时监控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流量,按要求完成水、气、土各项监测工作;补充和更新环境执法基本硬件装备、应急装备和办公设备,进一步满足日常工作和执法需求;确保环保专网等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确保环境信息中心、在线监控平台、机动车尾气监测平台等能够安全、稳定运行;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辖区水、气、土等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按要求购置执法设备、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完成环境信息中心建设的运维服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有效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队伍能力素质,本年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高质量推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监测工作

4

完成上级要求监测的各项指标

按月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 任务

4

 

补充和更新环境执法基本硬件装备、应急装备、业务专用设备

4

满足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和业务工作需要

已按要求进行购置,购置数量与执法人员数量相匹配

4

 

补充和更新办公设备

4

满足日常办公需要

已按要求进行购置,购置数量与工作人员数量相匹配

4

 

环境信息中心运维

4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运维服务

按合同约定开展运维服务

4

 

环境信息中心升级改造

4

完成环境信息中心西墙LED屏和配套设施升级改造

已按要求完成升级改造

4

 

质量指标

监测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3

100%

100%

3

 

所购设备的合格率

3

100%

100%

3

 

时效指标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3

实时监控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流量

已完成

3

 

设备及时投入使用

3

100%

100%

3

 

成本指标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监测工作

4

70.96万元

70.96万元

4

 

补充和更新环境执法基本硬件装备、应急装备、业务专用设备

4

26.91万元

25.76万元

4

 

补充和更新办公设备

4

5.73万元

5.73万元

4

 

环境信息中心运维

4

3.2万元

3.2万元

4

 

环境信息中心升级改造

4

9.8万元

8.82万元

4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确保环保专网等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确保环境信息中心、在线监控平台、机动车尾气监测平台等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10

环境信息中心、在线监控平台、机动车尾气监测平台等的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与运行维护、升级改造

已按要求完成

10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辖区水、气、土等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10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成水、气、土各项工作,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10

长期执行

长期执行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我局环保业务能力的满意度

5

满意

满意

5

 

各监管企业对我局环保业务能力的满意度

5

满意

满意

5

 

总分

100

 

99

 


3)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37.2万元,执行数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73.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环保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新时代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利用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探索智慧环保宣传形式,制作环保宣传册及宣传品,开展生态环保讲座,日常生态环保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满意度和参与度,不断提升全民环保意识,营造“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媒体宣传,扩大生态环保宣传覆盖面及深度广度。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传统的宣传报道内容进行创新,提高宣传效果。 2020年,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目共支出27.2万元,其中采购环保宣传品22.31万元,制作环境文化宣传橱窗4.89万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晓度、满意度和参与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新媒体环保宣传和新时代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慕容/0477-8599099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康巴什区分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7.2

27.2

10

73.12%

10

其中:财政拨款

37.2

27.2

-

73.12%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环保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新时代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创建生态环境文化宣传橱窗,利用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探索智慧环保宣传形式,制作环保宣传册及宣传品,开展生态环保讲座,开展日常生态环保宣传。

定制生态环保宣传品,创建环境文化宣传橱窗,开展新媒体环保宣传和新时代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晓度、满意度和参与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10

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按要求开展

10

 

制作环境文化宣传橱窗

10

2个

2个

10

 

质量指标

营造全民环保氛围

10

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全民环保意识有所提升

10

 

时效指标

长期开展

10

长期开展

按要求开展

10

 

成本指标

采购环保宣传品

5

22.31万元

22.31万元

5

 

制作环境文化宣传橱窗

5

4.89万元

4.89万元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扩大生态环保宣传覆盖面及深度广度

15

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开展新媒体宣传

已按要求开展

14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进一步巩固辖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舆论引导

15

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按要求开展

14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宣传活动开展效果及影响力的满意度

5

满意

满意

5

 

监管企业对宣传活动开展效果及影响力的满意度

5

满意

满意

5

 

总分

100

 

98

 

 

4)旗区生态环境人员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58.14万元,完成预算的58.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保障生态环境队伍日常基础办公,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高质量高标准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保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旗区生态环境人员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郝杏宝/0477-8595928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康巴什区分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58.14

10

58.14%

9

其中:财政拨款

100

58.14

-

58.14%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部门其他业务工作以及机关正常运行。

有效保障部门其他业务工作以及机关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一站式审批大厅拉设环保专网完成率

2

100%

已完成

2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文书及环评、执法案卷等档案的整理、代理记账数量

2

≥1个

已完成

2

 

补充购置办公设施设备的完成率

2

≥95%

已完成

2

 

委托第三方专业维修公司对办公用房、会议室等办公场所进行维修维护数量

2

≥1个

已完成

2

 

日常办公文印广告、邮电、购置办公用品、耗材、差旅培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运行完成率

2

≥95%

已完成

2

 

质量指标

一站式审批大厅拉设环保专网通过验收率

3

100%

100%

3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文书及环评、执法案卷等档案的整理、代理记账服务通过验收率

3

100%

100%

3

 

补充购置办公设施设备通过验收率

3

100%

100%

3

 

委托第三方专业维修公司对办公用房、会议室等办公场所进行维修维护通过验收率

3

100%

100%

3

 

日常办公文印广告、购置办公用品、耗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通过验收率

3

100%

100%

3

 

开展其他日常环保业务工作通过验收率

3

100%

100%

3

 

时效指标

一站式审批大厅拉设环保专网

2

2021年年底前

已完成

2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文书及环评、执法案卷等档案的整理、代理记账

2

2021年年底前

已完成

2

 

补充购置办公设施设备

2

2021年年底前

已完成

2

 

委托第三方专业维修公司对办公用房、会议室等办公场所进行维修维护

2

2021年年底前

已完成

2

 

日常办公文印广告、邮电、购置办公用品、耗材、差旅培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运行

2

2021年年底前

已完成

2

 

成本指标

一站式审批大厅拉设环保专网

2

≤2万元

1.65万元

2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文书及环评、执法案卷等档案的整理、代理记账

2

≤15万元

3.5万元

1

 

补充购置办公设施设备

2

≤15万元

12.5万元

2

 

委托第三方专业维修公司对办公用房、会议室等办公场所进行维修维护

2

≤10万元

1.8万元

2

 

日常办公文印广告、邮电、购置办公用品、耗材、差旅培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运行

2

≤10万元

6.7万元

2

 

开展其他日常环保业务工作

2

≤48万元

31.99万元

2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部门正常运行

15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5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15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部门满意度

10

满意

满意

10

 

总分

100

 

98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我局于2018年承担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任务。2018年12月收到上级拨付的环保重点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费用和规划实施及具体创建工作;2019年11月收到上级拨付的污染防治市本级补助资金75万元,用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及后期复审经费。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创建康巴什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包括实施方案、技术报告、统计分析、评估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验收过程中的综合服务以及后期创建成果巩固、复审等服务。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区于2019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任务,包括前期的规划编制及创建过程中的具体实施工作,2019年11月,我区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并被国家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利用2018年12月收到的环保重点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和实施费用、创建考察等差旅费、宣传费及合同服务费;利用2019年11月收到的污染防治市本级补助资金75万元用于支付此项目第三、四期服务费用39.6万元。目前,剩余合同金额9.9万元待合同期满支付。同时,将继续利用剩余资金开展示范区创建后续巩固和提升工作,并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知晓率和满意率。
   3、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11月,我区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并被国家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后期将继续进行示范区创建成果巩固、复审等工作。

4、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我分局关于此专项的实施方案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巩固提升安排,继续依托该笔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按程序支付国家生态文明创建第五期服务费用,并开展示范区创建成果巩固、复审、宣传等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4万元,比2019年增加34.62万元,增长356.20%。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二是因机构垂管改革过渡期,2019年10月份以后暂停了出账手续,2020年1-4月份部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019年10-12月份所产生费用。

本部门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34万元,比2019年增加34.62万元,增长356.20%。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二是因机构垂管改革过渡期,2019年10月份以后暂停了出账手续,2020年1-4月份部分公用经费支出为2019年10-12月份所产生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99.0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我区于2019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任务,包括前期的规划编制及创建过程中的具体实施工作,2019年11月,我区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并被国家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向该三方专业机构支付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和实施费用、创建考察等差旅费、宣传费及合同服务费99.00万元,本年度无新增的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主要用于日常环境监察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比2019年增加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主要是环境信息化项目,比2019年增加0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溶    联系电话:0477-8595928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康巴什区分局公开表.xls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24

蒙ICP备11002510号-29     网站地图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204号

网站标识码 1506000090

邮箱:kbszwfw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