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区财政)

发布时间:2021-10-26 14:43:00 来源:康巴什区公安分局 打印 保存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承担维护康巴什新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和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成立于2009120日,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正科建制,内设16个职能部门,辖4个派出所,人员编制95个。分局现实有警力63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人员72名,文职(包括工勤)312名,协勤249名。肩负着维护市府所在地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三项主体工作任务,全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康巴什区打造祖国北疆独具特色的品质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独立核算机构。2020年,本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比上年增加0.00个。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2020年公共预算收入6842.19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880.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659.1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1.17万元;支出总计7,880.3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7.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741.50万元,增长28.40%;支出总计增加1,741.50万元,增长28.40%。主要原因:滨河路派出所建设支出。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65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8.5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6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34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4.31万元,占87.60%;项目支出909.03万元,占12.4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76.5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7.92万元;支出总计7,876.5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33.1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755.07万元,增长28.70%;支出增加1,755.07万元,增长28.70%。主要原因:滨河路派出所建设支出。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4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4.31万元,占87.60%;项目支出909.03万元,占12.4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43.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0.34万元;津贴补贴1566.3万元;绩效工资788.5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29.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6万元;住房公积金238.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27.5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9万元;退休费1.7万元;较上年增加782.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滨河路派出所建设支出;公用经费59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71万元;印刷费16.32万元;咨询费6.9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3.6万元;邮电费15.03万元;取暖费1.43万元;物业管理费20.9万元;差旅费102.45万元;维修(护)费24.45万元;培训费1.28万元;专用材料费21.32万元;被装购置费0.94万元;劳务费27.45万元;委托业务费12.94万元;工会经费0.47万元;福利费1.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8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6.68万元;较上年增加33.53万元,主要原因是:滨河路派出所建设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8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0万元,完成预算的39.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7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0万元,完成预算的40.8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按照上级政策,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1.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9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新增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90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2.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3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旧,需要增加维修维护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滨河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共涉及资金5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滨河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在区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99月滨河路派出所新业务用房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3840平米。建设之初,分局以强化派出所战斗力,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和干事创业活力为目的,将滨河路派出所作为标准型派出所进行建设,分局主要领导直接参与新址选址、功能规划、图纸设计、设施设备选型等各环节工作。在功能区域规划设计过程中,分局全面总结以往传统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中区域功能界限不清,导致区域利用不科学,不同业务工作场所交叉,不规范、相互影响等弊端与不足,跨界融合现代办公场所建设理念,确定了开放共享与专职专能相融合的建设思路,以各功能区完全独立运行为根本,实现动静分离、内外分离、公私分离,执法与服务分离,工作与生活分离,避免了执法办案场所与便民服务区域相互交织影响,对外工作与内部运行叠加杂乱等问题。按照这一思路,滨河路派出所内共建设五个功能大区,分别是一层的执法办案区、综合办公区、对外服务大厅,二层的民警之家、综合指挥室,并完成了各功能区设施设备的采购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滨河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524.3万元,执行数419.62万元,完成预算的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决策情况。2020年度滨河路派出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经费419.6214元,以保证进一步健全派出所功能,尽快启动办案区,更好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辖区群众。所有经费开支经过严格的审核、审批,所有经费拨付由康巴什区财政全程监管,资金全部用于滨河路派出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工作,使用中不存在违规情况。

    项目过程情况。

    1 滨河路派出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经费到位情况

2020年度滨河路派出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经费419.6214元,实际到位419.6214万元。

    2. 滨河路派出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经费使用情况

所有经费开支全部用于滨河路派出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共支出419.6214万元。

项目产出情况:采购雾王加湿设备一套;采购包括居住证自助签注机、身份证自助申领机等自助设备6台,及叫号系统、显示屏、控制器等21个;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12台;心理关爱设备10套;采购清洁设备等办公场所设施、设备48项;采购办公家具55项;采购窗帘设备13.4673万元;采购防盗门2扇;采购办案区设施设备105项。现代的办公氛围、规范的执法环境、智慧的警务运行模式,以及13项暖警惠警举措的拓展,体现的是人性化和细微之处的关爱、关心,极大提升了基层公安派出所的凝聚力。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部分民警不能适应新的办公环境,不能养成良好的习惯和集体意识,日常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

    2、由于办公设施、设备的增加,日常的维护、维修和水电等费用较比以往有所增加,经费压力较大。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让民警养成节约、爱护办公设备的习惯,增强民警的集体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做好日常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滨河路派出所

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赵国立15904779501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公安康巴什分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公安康巴什分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419.62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24.3

419.62

10

80%

8

 

其中:财政拨款

419.62

419.62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完成滨河路派出所建设

30

1

1

30

 

 

 

 

 

 

 

 

 

 

 

 

质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20

100%

100%

2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影响力

30

逐年增加

逐年增加

3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民警满意率

10

95%以上

95%

10

 

总分

100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区委政府和分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将滨河路派出所打造为跨界融合现代办公场所,开放共享与专职专能相融合,以各功能区完全独立运行为根本,实现动静分离、内外分离、公私分离,执法与服务分离,工作与生活分离。 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滨河路派出所全体民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建为统领,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牵引,以防范为第一要务,着眼辖区实际,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基础实、警心齐、治安好,辖区连续保持两抢案件零发、入室盗窃案件零发、街面案件零发、涉毒案件零发、涉危涉爆案件零发、重特大及亡人火灾事故零发的良好态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殷实。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75万元,比2019年增加33.53万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案件量上升、疫情防控需求、办案次数频繁,安保勤务较多,各项费用相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6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2.94万元,比2019年增加417.77万元,增长287.80%,主要原因是:用于滨河路派出所建设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2.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6.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56,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巡逻防控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477-858072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决算公开表(区财政).xls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决算公开表(区财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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