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4:37:00 来源:康巴什区科学技术局 打印 保存

  一、领导班子

  乔红梅  党组书记、局长

  宇 宙  党组成员、副局长

  乔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 磊  区工业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科学技术局是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牌子。

  三、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科学技术局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工业和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国防科技动员相关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编制区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配合上级部门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拟订全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负责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贯彻执行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自治区、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推荐工作。

  (十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十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区、市和区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核准、备案区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固定和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

  (十四)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和工业领域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全区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全区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十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国家、自治区、市和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十七)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十八)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九)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服务企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开展区域产业协作。

  (二十)组织协调推动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二十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区本级职能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

  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推动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统筹区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有关职责分工。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信息化推进工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分工。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拟订全区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区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四、区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会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内部督查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部门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销、资金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室

  承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推动科研机构创新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

  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统筹推进软科学研究。拟定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统筹管理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并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

  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科技创新技术平台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协调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负责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

  承担区级科研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等相关工作。拟订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推动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负责自治区、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推荐工作。承担科技成果推广、技术贸易机构审批管理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管理工作。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承担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服务企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开展区域产业协作。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和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相关产业政策综合协调。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家、自治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区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拟订全区节能降耗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进行监督管理和监察。

  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和国产化。

  承担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技术规范及标准。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电力市场运行态势,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负责工业用电需求管理。负责全区食盐的行业监管。承担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全区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负责全区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培训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通讯地址:康巴什区孵化大厦9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乔红梅

  联系电话:0477-8350024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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