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分工
李美荣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教体局党政全盘工作。
王晓燕 党组成员、青少年发展中心主任
负责青少年发展中心全盘工作。
王 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管理、人才工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教体系统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宣传及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统一战线、宗教工作、巡视巡察、信访维稳、保密机要、依法治区、行政审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疫情防控、学校安全管理、体育和卫生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组、安全组、政策法规组、体育发展中心。
范俐阳 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李 莉 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基础教育,“双减”工作,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德育、关心下一代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招生考试、教育信息化、科技教育,教育督导、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及民族教育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组、学前教育组、德育艺术组、督导组、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青少年发展中心。
郑维刚 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工作。
马亚世 体育发展中心主任
主持体育发展中心工作。
聂云龙 青少年发展中心副主任
协助王晓燕主任负责青少年发展中心工作。
联系学校:三中、六小、八幼、九幼、十二幼。
张可婷 青少年发展中心副主任
协助局长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筹措管理使用、教育体育重点工程管理调度,教育基金会业务管理,学生资助服务工作,教体系统工青妇工作。代管基建计财组、工会、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编制全区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多元化教育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教育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教育体育宣传工作。
(二)指导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教体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统筹管理全区教师队伍和教育体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类教师招聘、岗位聘任管理、职称评聘等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三)负责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使用、拨款、基础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计全区教育体育经费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学校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和教学设备的配备工作。
(四)负责学校布局规划的拟定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区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事业。
(五)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统筹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家庭教育工作、普法工作、社会实践工作、团队工作及心理健康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教育体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工作,发布教育体育督导评估报告。
(八)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健康卫生工作。
(九)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和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
(十一)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产业发展。统筹规划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参加各级各类重大比赛,主办全区综合性体育比赛,指导全区各类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并组织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发展和管理裁判员队伍,指导业余训练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区本级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
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和管理教体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完成网络及社会舆情监控、办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的决定,组织实施教体系统党群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教体系统统战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巡视巡察及整改落实工作。
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和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公文运转、会议组织、机要保密、综合性讲话稿起草、文秘档案、综合调研;负责教体系统内外宣传工作;统筹编制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调度上级部门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各类检查、评估、考核;协调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统筹综合性教育体育区域协作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其他各项工作:负责对接综治维稳有关工作,做好信息排查报送、值班安排等内容;协调开展教育系统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和资料汇总;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有效完成信访有关工作。
(二)综合业务室
1.人事组
负责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和人才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机构编制、招聘、调整、人才交流、考核奖惩、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2.基建计财组
研究拟订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负责教体系统的基础设施维护及改造、设备采购及配备、国有资产、财务工作、学校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局机关及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3.德育组
统筹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家庭教育、普法教育、禁毒宣传教育、学校文化建设、温馨教室创建等工作。统筹管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研学旅行等校外教育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精神文明建设及学生评优选先等工作。
4.基础教育组
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学国家课程、自治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及教材选用、发行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管理。
5.学前教育组
负责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工作,拟订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质量评价标准,做好幼儿园分类定级工作。
6.安全组
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扫黑除恶工作及“校园贷”、校园欺凌防治等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处置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的保卫干部队伍建设。
7.体育组
统筹指导全民健身、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区的学校体育、健康教育、体质监测、校园足球规划、体育交流等工作;负责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教练员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器材管理、场地管理等工作。
8.督导组
负责对各类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工作;负责组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9.政策法规组
研究拟订教育体育法治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信访及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开展“放管服”、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民办教育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10.工会
负责组织区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召开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区教体局工作报告,听取和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推行区教育系统的校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区教育系统开展“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其它活动;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管、用等工作。
通讯地址:康巴什区教体局303室(乌兰木伦街1号)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美荣
联系电话:0477-859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