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15 09:35:00 来源:康巴什区民政局 打印 保存

  一、领导班子

  邬生荣   党组书记、局长

  张丽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艳蓉   党组成员、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郭向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安琴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索龙高娃  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是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区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是: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事务、老龄工作、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区本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救急难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救助工作。

  ()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研究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落实收养管理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十三)负责区本级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劳资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具体负责区本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负责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区、市、区本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综合业务室(行政审批室)

  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股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救急难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市和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指导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

  负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康巴什区政府东楼5楼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14: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邬生荣

  联系电话:0477-8599776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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