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 15:57:00 来源: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保存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国有企业:

  经区人民政府2019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康巴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19419

    

  康巴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决策部署, 着力解民忧、优环境、转作风、打攻坚,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便利营商环境,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要求,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 以服务最优、门槛最低、负担最轻、机制最活、支持最强、保障最全、效率最高为目标导向,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减次数。全面应用和优化在线审批平台,以“一口受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代办服务”办理模式,实现以“数据跑”替代“企业跑”,推动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多跑一次”,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

  ——减时间。坚持效率优先、创新机制,加快推进“一窗服务”改革,规范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度,推进各类改革叠加、集成,紧盯环评、施工图联审等耗时长的重点环节,提高中介服务和政府审批效率,全面缩短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

  ——减材料。高质量推进投资审批事项“八统一”,全面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简化、优化、标准化,以审批标准化引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优化。

  ——减费用。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和降低涉企收费。全面清理规范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等各类收费项目,降低各环节费用。

  ——增服务。全面推行“五零”服务,实现服务态度“零投诉”、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障碍”等措施,大力推进“资料预审、预约办理、延时服务、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便民服务举措,推广容缺后补、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快递送达等便利措施。

  三、主要任务

  借鉴发达地区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康巴什实际,有针对性地予以重点突破。按照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优化流程、增加透明度的原则,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度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一)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体系

  1.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立涵盖服务内容、过程、设施、标识、环境、质量、管理等要素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促进服务规范化。各有关部门统一编制本行业本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实行一库管理、动态更新、全区通用,做到同一事项编码、名称、类型、设定依据、权限范围、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12个要素基本统一,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无差异、服务均等化。

  2.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梳理规范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申请材料、证照材料目录清单,全面推行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有关部门统一编制规范的各类空表、样表,纳入申报材料清单中统一管理。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

  3.梳理规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全面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并在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同步展示、联动办理。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目标,依托网上平台项目化办事服务功能,推行一件事情、一套材料、一键申报、一处反馈打包服务,推动多部门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

  4.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强化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全力打造只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将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实现一窗通办。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推行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示公开,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考核评价机制。

  ()方便企业开办

  1.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将我区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2.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办事,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建立健全电子营业执照库,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3.提高公章刻制效率。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单位。完善公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公章刻制窗口,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

   ()简化投资项目审批

  1.全面梳理审批事项清单。建立部门投资审批事项八统一(主项名称统一、子项名称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标准,形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分类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和通用格式文本,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业务流程标准化建设。各部门在权力事项库中将事项(主项、子项)调整到位,确保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目录之外无事项。紧紧聚焦审批时间核心指标,发改、规划、建设、环保、消防、土地、人防、气象等审批部门进一步优化本部门审批流程。

  2.打造项目审批高速公路。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取消建设单位办理资金保证函或资金到位证明。全流程、全覆盖统筹优化审批程序,实行一张蓝图明确项目建设条件、一个系统受理审批督办、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全面实施一家牵头、同步审批、同步评估、同步反馈、限时办结的并联办事模式,推动土地取得、规划建设、综合服务等事项集成办理,实行限时联合验收。大幅压减办理时限,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确认类备案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行政许可类事项在现有办理时限基础上再压减一半,且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期限的30%(不含法定公示期限),将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重大项目办事绿色通道制度。

  3.实施多评合审、多图联审。优化各类评估流程,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多评合一”“联合踏勘”“联合测绘”“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审批模式,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消防、人防、气象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施工图多审合一”“网上审查”“网上认证等机制,促进建设单位在线报审、审查机构在线审查流程的深度融合,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一般单个项目施工图审查时间不超过10天。全面开展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测验合一,建设、土地规划部门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测验合一以及踏勘方式改革,制定康巴什区企业投资项目“竣工测验合一”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消防设计审核全面、深度融入工程建设审批,实行统一管理。大力精减消防审批程序,公布办事指南,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消防验收内容和类别,按要求压减消防审批及验收时限。探索工程建设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纳入工程建设综合验收范畴,消防部门仅参与限时联合验收。

  4.推进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规划设计、节能评价、消防、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等专业性较强的审批类事项进行技术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并提供事前、事中咨询服务。审批部门依据技术审查意见作出行政审批。

  5.推广承诺制信任审批和容缺受理。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施政府明晰告知、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信任审批模式,试行告知承诺制。政府公布法律法规设定的标准作为准入承诺标准,列出用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节能评价、消防设计、安全防范要求、防雷装置设计、施工许可等承诺内容和标准,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对非即办类审批事项,在基本条件、关键材料具备,允许在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瑕疵的前提下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材料补正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6.建立项目前期服务制度。投资项目意向确定后,发改、住建、土地、环保、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就项目可行性(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性评价、穿越城市道路等)联合提前介入,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升招商和企业筹建审批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机构为项目立项、报建、施工、验收等提供咨询。

  7.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制度。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受办分离改革,实行线下由政务服务局负责前台一窗受理,线上由发改部门牵头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口受理,建立以发改部门全程代办、牵头处置为特点的中央厨房制,会同商务、土地、建设、环保、水利、人防、消防、气象等相关部门开展多部门集成服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等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主管部门代办,实现审批流程内部化、并联化、协同化。规范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度,组建专业、专职、高效的代办队伍,为企业提供全过程精准化代办服务。对重点项目实行个性化定制服务,促进投资项目尽早落地。力争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一半。

   ()方便企业办理水电气暖及临建审批

  1.提升水电气暖供应企业服务质量。整合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内部办理流程,精简用户申请资料,减少办理环节。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依托互联网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全过程网上办理。

  2.压缩水电气暖办理时限。供水方面,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供电方面,低压业扩报装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工程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工程原则上不超过80个工作日。供气方面,报建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供暖方面,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降低水电气暖接入费用。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要探索实施优惠政策,减轻用户负担。除计量装置需选择供应企业已备案厂家外,用户可自由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自主组织施工,杜绝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向用户违规收取碰口费等费用。

  4.临时建筑物,户外广告标语牌、店招牌匾、城市悬挂物设置审批由法定办理时限的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

  1.增加金融市场主体。鼓励外资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中外资保险法人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推动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

  2.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推动金融机构清理融资中间环节、规范金融机构收费和信贷行为。运用公司债等方式,提高非信贷融资占比。支持金融机构深化内部改革,设立针对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等专营服务机构。在企业贷款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中增加知识产权估值的权重。

  3.提升金融信贷效率。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加大各种形式的融资对接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债务重组,积极处置企业不良贷款,支持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1.压缩缴税退税办理时限。简化跨区域迁移纳税人业务办理流程,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清单。实现税务登记等6类事项全自治区通办,对跨省经营企业提供涉税信息报告等415项涉税事项全国通办。实行办税套餐式服务,多类事项一次性办结。

  2.提升办税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前台后台业务融合,实现办税服务厅业务一厅通办。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整改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

  3.建立多元化办税渠道。全面推行电子税务局,开通网上实时缴税业务,大力推行发票网上申领,推广自助办税服务。搭建征纳沟通服务平台,创新智能咨询服务模式。

  4.深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需求征集工作,建立纳税人需求痕迹化管理模式,实现纳税人需求广泛征集、科学分析、合理应用、快速响应的闭环管理,及时回应纳税人服务需求,尊重纳税人合理涉税诉求。

  (七)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1.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合理确定土地价格。落实好自治区、市电力交易政策,有序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规范重点行业用电基本电费。

  2.持续减轻涉企税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推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降低部分涉企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重新制定城市配套费收费标准,逐步实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目标。逐步减少政府定价服务性收费项目,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3.继续降低人工成本。积极探索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全力开展失业保险护航行动”,确保政策有序平稳落实。

  4.扩大企业定价权限。坚持能放开的尽量放开,充分体现企业定价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发挥政府调控职能,除《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中规定的内容外,一律不干涉企业定价。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改革

  1.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工作部门和街道权责清单制度。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减少执法层级,推动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沉,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全面实施一单两库一细则

  2.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全面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全区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制度,调整完善不合理的政策安排。

  3.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方式。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信用信息查询与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嵌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业务流程机制。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组织认定红黑名单主体,依法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九)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重商浓厚氛围。推动落实各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策措施。加大对侵害企业利益的“四风”问题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问题。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要围绕9个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2019430日前要制定印发各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要明确办理事项申报材料缩减件数,办理时限压缩时间,方案制定完成后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商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我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督查部门要将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对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主要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四)加强宣传推介。通过网站、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新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应用度。要拓宽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效果评价,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康巴什区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表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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