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7 13:17:00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 打印 保存

  为规范烟花爆竹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责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组织修订《鄂尔多斯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预案的背景 

  2021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与此预案形成上下有效衔接,故修订了《鄂尔多斯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编制预案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过程中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超出旗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旗区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管理局认为需要处置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制定预案的必要性 

  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反应迅速、行动有序,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我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廉徐 

  联系电话:0477-8589578

 

  相关文件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24

蒙ICP备11002510号-29     网站地图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204号

网站标识码 1506000090

邮箱:kbszwfw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