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康巴什区防汛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康巴什区防汛应急预案》旨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保障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防汛应急预案》,以及国家、自治区、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相关要求编制。
三、康巴什区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组成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为处置康巴什区突发洪涝灾害事件的领导机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区政府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区农牧和水利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对洪涝灾害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负责洪涝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指挥部职责
1.负责落实区本级防汛行政责任制,监督检查各街道、相关部门防汛行政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完善各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防洪及相关等防汛应急预案。
3.负责提出全区防汛工作意见、区本级安全度汛应急工程建设意见和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区防汛现代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推广防汛抢险和减灾先进技术。
5.负责全区洪涝灾情统计,及时掌握全区汛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各街道及相关部门防汛动态,分析防汛形势,提出工作部署意见。
6.负责申请特大防汛经费,提出特大防汛经费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
7.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五、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地址及联系方式
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值班电话:0477—8595910;传真:0477—8595908)。
六、防汛应急预案实施时间
《康巴什区防汛应急预案》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拟稿,征求各街道及相关区直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后,于2020年6月15日公布实施。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康巴什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