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商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来源:康巴什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6-11 09:22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法律法规
依据
主管部门 实施层级 备注
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 其他行政权力 1.【部门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令第9号公布,根据2016年8月18日商务部令2016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
(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康巴什区商务局 商务部  
填报人:    高硕晗                                                                 联系电话:8595757

注:1.事项类型包括: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
    2.法律法规依据要填写依据规范全称,并具体到条款序号;
    3.实施层级包括: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乡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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