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12-24 10:29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符合验收销号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5〕3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24日至2026年17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我单位 

    

  联系电话:04778586678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泰商务广场CBD办公区T2-1918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相关链接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