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2-23 17:23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符合验收销号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5〕3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我单位。  

    

  联系电话:0477—8988069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党政大楼B座1019室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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