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22-325572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区教育体育局 文  号 鄂康教体发〔2022〕54号
成文日期 2022-07-27 公文时效 有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康巴什区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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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双减”校外培训治理政策,以最严格标准统筹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教育部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起底式排查工作安排,全面排查无证机构和个人违规开展培训行为,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违规开班,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坚决防止校外培训“虚火”死灰复燃,锁定易发领域、区域、人群,建立完善专项治理台账,挂账销号逐一攻坚,务求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核查已转型、注销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已经治理压减的校外培训机构,再逐一“过筛子”,核查是否存在“假转型”后仍在违规从事学科培训的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假注销”后仍在利用原师资、生源等继续开展学科培训的情况。核查无证机构与有证机构勾连,“地上加地下”开展违规学科培训的情况。
  (二)从严打击各类变相无证违规培训行为。聚焦变相无证违规培训易发领域,主要包括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对查实的从事无证违规培训的机构有关负责人以及个人组织者,实施从业禁止限制,列入“黑名单”管理,对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依法依规取消教师资格。
  (三)重点打击违规开展线上培训行为。截至目前,我区没有审批备案的线上培训机构,凡通过线上组织开展培训的,均属于违规行为。持续开展线上巡查专项行动,加大对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浏览导航等信息入口和资讯推荐、生活服务、社交通讯、论坛社区、直播、短视频等应用环节的管理力度,杜绝上述网络平台以各种名义违规为培训机构网站和APP引流。
  (四)集中治理整顿违规培训的易发区域。锁定易发违规培训的重点场所,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完善本地区违规培训防控地图,挂图作战,反复抓、抓反复。建立联合包片、包点工作机制,将工作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压实社区网格员、党员志愿者摸排、发现、监管及治理责任,实施综合治理。
  (五)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培训机构在暑期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全面整改安全隐患;要联合消防等部门在暑期前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确保机构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国家以及行业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业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坚决不允许开展培训;要强化安全日常管理,明确要求培训机构在暑期营业期间每2小时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六)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三码”上传审核制度,建立核酸检测制度,加强对师生管理工作,落实检查制度并作好记录。
  (七)加快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平台全面应用,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及时上架更新有关内容,引导家长学生认证使用,降低培训风险。要全面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要求,防止“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问题的发生。要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妥善处理退费、欠薪、从业人员安置等问题,从根本上堵住风险漏洞。
  (八)完成2022年度暑期校外培训机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
  按照教育部门牵头抓总,教育体育、文旅、科技分别审批和监管的工作原则,明确职责,相互协作,共同落实专项治理工作。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李  莉(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董  鹏(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宇  宙(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马亚世(体育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郑  斌(教育体育局基教办公室主任)
  马  艳(文化和旅游局审批股股长)  
  高松业(科学技术局事业发展组工作人员)  
  苏利平(教育体育局基教办公室工作人员)
  那  顺(教育体育局基教办公室工作人员)
  郭春霞(文化和旅游局审批股工作人员)
  姚汝洁(体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二)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全面摸排(2022年7月31日前)。教体局、文旅局、科技局联合制定《康巴什区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落实部门责任,摸清底数并详细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资料,为治理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聚焦重点,集中治理( 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面摸排无证违规培训治理目标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挂图作战,对已经压减的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复查,对易发区域、易发领域开展网格化治理,综合使用行政处罚、综合治理、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经验做法,务求治理实效。具体由教体局查处无证的“隐形变相”学科类培训机构、无证体育类培训机构和其他类(非学科、非艺术、非体育、非科技)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文旅局查处无证艺术类培训机构和证照齐全艺术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科技局查处无证科技类培训机构和证照齐全科技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巩固深化( 2022年9月1日至15日)。在集中治理整改的基础上,重点抓“三看三防”,即看巩固、看常态、看暑期,防反弹、防新发、防疫情,确保治理行动成效经得起考验。对前期责令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纳入校外培训“黑名单”机构进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大局出发,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对无证违规培训采取“零容忍”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二)对查证属实的无证违规培训依法依规处罚并公开,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务求治理实效,为构建常态治理机制夯实基础、创造条件。
  (三)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教育、文旅、科技部门要充分联动,在检查、处罚的基础上,取缔、清除无证违规培训场所广告、设施,避免复发反弹。
  (四)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全面发展、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学生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入无证培训机构学习的危害性,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格的培训机构。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不良校外培训机构和不法行为,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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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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