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2023年关于人社领域预防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12-04 17:29:00 来源: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保存

   

  2023年12月4日,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通报2023年我局关于人社领域预防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落实情况的通报》新闻发布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念龙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德庆毕力格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白帆同志,人社领域预防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落实情况进行了发布。

  严念龙各位媒体和企业朋友们,大家好! 

  随着天气逐渐变冷,建筑行业进入冬歇期,此时,是建筑行业工资结算的高峰,也是欠薪案件高发期。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部门,保障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推进“无欠薪城区”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作。2023年,区人社局从三方面发力,切实打好根治欠薪“总体战”。现我就人社领域预防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打好根治欠薪“持久战”。年初,区级层面先后召开了建设项目“开复工”会议、根治欠薪领域接诉即办挂单案件化解会议、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暨建设“无欠薪城区”等工作会议,对预防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印发了《康巴什区建设“无欠薪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康巴什区农牧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康巴什区农牧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细化职能职责进一步健全了清欠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标本兼治,打好根治欠薪“先行战”。以普法宣传和部门联动双向发力,全年累计开展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集中宣传5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放各类宣传物品1万余份;组织工地劳资员进行根治欠薪专题培训3场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切实提升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同时,积极联合区检察院、住建局等部门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合执法检查2次。与公检法司等部门通力配合,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起,区检察院办理涉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案件3起,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提升用人单位的失信成本。 

  三是强化办案效能,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截至11月上旬,区清欠办受理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欠案件线索812件,已办结771件,为1320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625.5万元(包括:建筑领域954人,1399.6万元;非建筑领域366人,225.9万元)。接收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案件线索201件,其中接收有效线索91件(已经办结87条,正在办理4件均在案件办理期),为347名劳动者,追发工资223.1144万元,无效线索92件,引导仲裁线索18件。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本年度累计下发责令改正32起、行政处罚3起,罚款4万元。全年累计进行电话调解600余次,对屡次发生欠薪案件的14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有效解决欠薪隐患。 

  经过不懈努力,全区农牧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的预防和整治,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管执法,推动用人企业规范化建设,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打醒广大农牧民工朋友,如遭遇欠薪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权:一是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二是向属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通过司法途径,即农民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同时,大家在务工过程中,要注意妥善保存劳动合同、上岗证、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劳动报酬权益。 

  记者1:康巴什区对新业态劳动用工是如何监管与服务的? 

  白帆:为了进一步维护我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不断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规范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管执法,形成综合治理,合力推动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区人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一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行动。 

  通过对顺丰速运、美团外卖、淘宝网店等新就业形态密集的用工企业进行检查,了解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在保持劳动力市场的适度灵活性的前提下,使用主体能主动承担责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我们对3家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排查和用工指导,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通过这些行动进一步强化了用工企业的责任,增强了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的意识,维护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也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基础和经验。 

  记者2:居民向康巴什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办理投诉需要哪些流程?

  德庆毕力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从以下三个方面详细说明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的相关流程。 

  (一)举报受理条件和范围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规定,举报人必须是非涉案单位组织或个人。“非涉案”这个基本条件是指作为举报人的组织或个人与违法犯罪行为没有直接的联系或利害关系;被举报用人单位主体明确,信息准确;举报事项属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被举报用人单位属于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单位。举报受理范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事实或线索。 

  (二)办理投诉条件和佐证材料 

  在受理案件投诉时,需要投诉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投诉文书;有明确且信息准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主体;投诉事项属劳动保障检查事项且为发生在2年内的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被投诉用人单位属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单位。 

  投诉时需要提交佐证材料,被诉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投诉人本人的相关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表明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具体投诉请求事项和受到侵害事实及理由;提供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明细或银行账单、工作证、服务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其余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 

  (三)办理时限情况说明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需在接到举报后按要求从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在60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经审批可延长30个工作日完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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