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区财政)

来源:康巴什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7-10-20 13:21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区财政)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主要承担维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和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康巴什公安分局市局直属分局,科级建制,内设机构17个,设4个派出所。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综合收支收入5318.82万元,支出5318.82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收入5318.52万元,支出5318.52万元。2016年初预算数5958.13万元。支出与2016年预算数减少639.61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一是人员经费预算的调整;二是公用经费预算的调整。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318.82万元,支出总计5,318.8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46.35万元,增长11.4%;支出增加546.3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的增加;二是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03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5.4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3万元,占0%。(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83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4.8万元,占98.7%;项目支出61.54万元,占1.3%。(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18.52万元,支出总计5,318.5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76.65万元,增长12.2%;支出增加576.65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的增加;二是公用经费的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3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4.8万元,占98.7%;项目支出61.54万元,占1.3%。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2.67万元、津贴补贴2249.9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4.81万元、伙食补助费78.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5.65万元、住房公积金224.84万元、购房补贴150.08万元,较上年增加474.4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的增加以及社保的调整;公用经费32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94万元、印刷费5.91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3.46万元、电费16.9万元、邮电费9.53万元、取暖费1.77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32.44万元、维修(护)费4.33万元、租赁费7.74万元、会议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专用材料费6.11万元、委托业务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86万元,较上年减少8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内部制度优化以及大力推进节约办公经费的举措得到成效。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0.61万元,完成预算的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5%。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单位实行24小时网格化巡逻机制,巡逻车了24小时巡逻导致三公经费车辆维修维护费大幅增加;二是我单位大部分车辆使用超30万公里,运行成本较往年大幅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61万元,占99.9%;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0.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4万元,用于往年车辆购置尾款支出,车均购置费4.4万元,较上年增加4.4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往年车辆购置尾款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6.21万元,用于车辆维修维护及车辆保险支出,车均运维费3.7万元,较上年增加51.4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维护费用的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1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来访位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35万元,比2015年减少88.68万元,降低21.3%。主要原因是:单位内部制度优化以及大力推进节约办公经费的举措得到成效。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107.06万元,增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未进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6辆,比2015年增加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477-8580727

附件: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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