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财政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康巴什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0-20 14:24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财政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财政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康巴什新区财政局主要部门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新区财政、税收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新区及新区本级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新区及新区本级财政决算;向有关部门报告新区本级和新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订新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关于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执行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康巴什新区财政局机构设置有:办公室、综合股、监督股、预算股、国库股、干部教育股、债务管理办公室、金融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股、行政执法股、教科文股、社会保障股、非税收入管理局、直接支付股、工资发放中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6年度支出合计46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61万元。与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相比,本年收入总计增加了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了6.8万元,本年支出总计增加了1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10.31万元。与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相比,人员经费减少了2.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了24.22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了11.53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72.84万元,支出总计472.8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5万元,增长1%;支出增加4.5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较去年增加了依法行政理财收入6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较去年增加了4万元左右。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1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6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14万元,占97.1%;项目支出13.47万元,占2.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2.84万元,支出总计472.8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5万元,增长1%;支出增加4.5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较去年增加了依法行政理财收入6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较去年增加了4万元左右。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14万元,占97.1%;项目支出13.47万元,占2.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5.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4.76万元、津贴补贴21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8万元、住房公积金30.69万元、购房补贴19.68万元,较上年增加44.6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公用经费5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9万元、印刷费1.95万元、手续费1.08万元、邮电费1.05万元、差旅费0.77万元、维修(护)费0.34万元、培训费5.98万元、专用材料费0.26万元、劳务费0.87万元、委托业务费16.9万元、工会经费1.57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87万元,较上年增加4.73万元,主要原因是采购办公设备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主要因为我单位原有一辆公务用车于6月份车改后交回,上半年及以前年度发生费用,车均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7万元,比2015年增加4.73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采购办公设备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3万元,比2015年增加3.67万元,增长197.4%,主要原因是采购办公设备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比2015年增加0辆,实际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因公车改革,年底车辆保有量为0辆,但因国资局未提供相关材料,故未做账务处理,故年底账务中显示一般公务用车为3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锴怡    联系电话:0477-859991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公开表.xls

        P02017102039220025937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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