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事项清单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 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 力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他)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 任 科 室 |
对应 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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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三级 事项 |
全 社 会 |
特 定 群 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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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 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各类法律法规、法治宣传活动 |
1.法律法规资讯; 2.普法动态资讯; 3.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 |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强化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功能,推动与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络平台的信息共享。建立全国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发挥“学习强国”等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和党内法规信息平台,及时更新数据,免费向公众开放。 |
规划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口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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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
普法责任制落实 |
法治宣传 教育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位置、功能、发布 |
1.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 |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
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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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
及时、准确地公开法治文化阵地及作品 |
法治宣传 教育 |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表彰嘉奖 |
1.评选表彰通知; 2.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 3.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4.表彰决定 |
《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
第二十四条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国家法律法规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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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律师 |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 |
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本) 第五十五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口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口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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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进行处罚,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服务 |
对公民法律援助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审查 |
1.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2.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3.指派通知书 |
《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实施意见》 |
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3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公布 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第五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
国家法律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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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法律援助中心 |
对公民法律援助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审查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 |
民事、行政、刑事的案件补贴发放 |
案件补贴审核发放表 |
《法律援助法》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第五十二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法律援助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援助的服务类型、承办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
国家法律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1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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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法律援助中心 |
对民事、行政、刑事的案件补贴的审核发放 |
法律援助 |
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决定异议的审查 |
对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决定意义的审查 |
处理决定书 |
《法律援助法》 |
《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了法律援助机构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时限和决定通知程序。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九条:申请人、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设立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维持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或者责令法律援助机构改正的决定。申请人、受援人对司法行政部门维持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国家法律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1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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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法律援助中心 |
对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决定意义的审查 |
法律援助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1.评选表彰通知; 2.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 3.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4.表彰决定 |
《法律援助法》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国家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国家法律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1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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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法律援助中心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法律援助 |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法律援助法》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一)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二) 接受指派后,不及时安排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或者拒绝为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 纵容或者放任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或者擅自终止提供法律援助;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六十三条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或者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擅自终止提供法律援助;(三)收取受援人财物; (四)泄露法律援助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国家法律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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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
基层法律 服务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警告、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 (二)违反规定不以基层法律服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不向委托人出具有效收费凭证的; (三)冒用律师事务所名义执业的; (四)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五)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的; (六)违反规定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章程的; (七)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八)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 (九)聘用未获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 (十)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十一)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 (十(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 (二)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三)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的; (四)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 (五)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七)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 (八)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 (九)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 (十)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者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十一)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十三)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十四)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 (十五)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 (十六)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十七)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 (十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 (十九)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二十)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的; (二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
法律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口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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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处罚 |
基层法律 服务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
表彰决定 |
1.评选表彰通知; 2.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 3.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4.表彰决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 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法律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口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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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
对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按程序进行审核,并提请领导批准,并进行公示,并进行奖励。 |
人民调解 |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表彰决定 |
1.评选表彰通知; 2.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 3.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4.表彰决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 3.《人民调解若干规定》 |
1.第一章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第六条 对受集体奖励者发给奖状或锦旗;对受个人奖励者发给奖状、证书和奖金。 3.第六章 第四十一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应当定期或者适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
1.法律 2.国家法律法规 3.部门规章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口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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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法律查询 服务 |
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服务 |
查询服务 |
1.法律法规库网址或链接; 2.典型案例库网址或链接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 |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 |
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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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
及时公布 |
法律查询 服务、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服务机构、人员信息、信息查询表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国家法律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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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
及时、准确地公开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法律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口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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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承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热线,网络平台 |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2.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 3.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 4.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 5.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法定公开事项 |
口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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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承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
注:公开依据、条款内容、依据效力位阶、事项类别、对应职责内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