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康建提复字〔2020〕119号
越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加强顶层设计。一直以来,我区从战略高度和全局视野来把握城市民族工作“脉搏”,制定出台《康巴什区关于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康巴什区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康巴什区城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将城市民族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区委、区政府统揽全局、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合力推进、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一张网、全要素”要求,建立“红石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红石榴”网格党群服务站+“红石榴”楼栋党群服务角+“红石榴”睦邻党群服务点四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以每个社区的服务管理范围为半径,将服务管理“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画出“红石榴”“同心圆”,实现“五送五到位”。即送政策上门,民族政策宣传到位;送服务上门,文体活动开展到位;送关怀上门,社情民意收集到位;送帮扶上门,问题诉求解决到位;送法律上门,矛盾纠纷调解到位。
三是建立信息化平台,强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和网格化管理功能作用,在社区探索建立“互联网+”少数民族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实行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及时有效掌握人口、就业、就学等动态信息,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精准的服务。2019年我区康新街道悦和社区、青春山街道园丁社区被命名为“鄂尔多斯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示范社区”。
四是创新宣传模式,广泛凝聚思想认识。率先提出品牌、主题、阵地、媒体、社会、载体、典型“七位一体”宣传模式,并结合社区特点,打造民族特色“楼栋文化墙”“道德主题广场”等,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增强“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努力共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是增强文化认同,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载体,依托四级“红石榴”城市民族工作机制,把社区打造成为联结各族群众深厚情谊和守望相助的大家庭。依托“同唱一首爱国赞歌、同画一幅幸福画卷、同过一次‘我们的节日’、同办一回暖心活动、同办一届体育赛事、同览一场非遗展演”等,常态化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系列主题活动,让各族群众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增进交流交往交融,让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五湖四海的各族同胞找到“家”的身影,感受到超越故乡的温暖。
六是强化扶持培训,拓宽创业就业渠道。我区不断推动云计算、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为主体的“绿色工业”,不断加快民族特色旅游产业项目发展,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搭建创业项目指导、资金帮扶、就业培训三个平台,彻底解决后顾之忧,让各族群众居有所乐、困有所帮、业有所助,真正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七是以法为据,强化法治宣传。以维护和保障各族群众权利权益为出发点,依托普法和民族团结进步“六进”+“九进”活动载体,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保障民族团结的基础性工作抓实落地。运用传统媒介+新媒体、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法律信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履行应尽义务,推动公正文明法治环境建设,不断激发各民族共建美好城市的活力。
八是以理服人,强化化解调处。坚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基本路径,根据“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原则,按照“有阵地、有制度、有委员、有多语、有品牌”“五有”标准,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创设“康巴什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推动源头治理,畅通各民族群众诉求渠道,将一般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第一道防线内,以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0日
(联系人:李振华,电话:0477--8595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