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3-15 08:24:00 来源:康巴什区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 打印 保存

  一、领导班子:

  杨春文    街道党工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党婧茹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高海霞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任玉龙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吕文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利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江枫    街道党工委委员

  葛 明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向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牛泽琼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职能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推进街道联合党工委或“大工委”各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三)领导街道机关,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四)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围绕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中心任务,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居民群众工作,教育引导群众,关心帮助居民,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 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完善党工委议事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街道机关工作制度、辖区社会管理和社区建设制度,提高街道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八)领导人大工委开展工作,组织代表监督办事处各项工作。

  (九)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认真做好街道人民武装、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办事处职能职责

1.参与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制定和落实,推动辖区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

2.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相关政策。

3.负责区域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开展环境保护,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4.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5.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6.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等的合法权益。

7.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8.做好辖区企业服务管理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日常运转和机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2.承担街道人大工委日常工作,协调配合做好区政协相关工作;

  3.负责配合做好各级巡视巡察审计整改牵头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的督促检查和干部管理工作;

  4.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5.负责实绩考核工作;

  6.负责机构编制、职能职责和权力事项等工作;

  7.负责深化改革和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8.负责干部工资审核定级和发放工作,开展街道固定资产管理、采购供应、债务化解、后勤服务等工作,对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进行监督;

  9.负责街道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对社区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对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上级财政支持街道经济和发展各项事业的其他专项资金等工作;

  10.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11.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区级机构(部门)包括: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编办、区委保密机要局、区委巡察办(组)、区档案史志馆、区政务服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社区及辖区党组织(包括“两新”组织)开展各项党内活动;

  2.负责干部人事管理、人才管理工作;

  3.负责关心下一代、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活动;

  4.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等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各类党员及党员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培训、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5.协助党工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开展街道抓党建促社区经济和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开展街道、社区廉政文化建设;

  6.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理论学习宣讲,组织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工作,开展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研讨;

  7.负责意识形态管控、舆论宣传引导、基层宣传阵地管控工作,负责深入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决策部署;

  8.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区级机构(部门)包括: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委统战部、区民委;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网信办、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挂乡村振兴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住宅小区环境整治、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绿化环保、市容市貌、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监察和农村环境卫生工作;

  2.负责街道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核、招投标、审计结算等工作;

  3.负责河长制、林长制工作,落实街道防洪防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防火、气象和防灾减灾工作,协调区直单位加强河道清“四乱”和淤地坝管护责任落实;

  4.组织、协调和整合区域内各类行政资源和专业资源,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市场监督和标准化工作、小区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统筹城乡区域管理服务等工作;协调并配合各主管部门实施涉及专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事务;

  5.负责乡村振兴和防致贫返贫工作,协助区直部门开展辖区土地征拆、生态移民、农电、交通、三禁、违章监控等工作,综合协调动物防疫工作;

  6.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市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

  7.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区级机构(部门)包括: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牧和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用园林事业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区运输服务中心、区交管大队、区消防大队、区供电分局、区气象分局。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教育、体育的行政审批和具体事务性工作等事项;

  2.负责民政、红十字会、卫生健康、人口计生、鼠疫防控、卫生城市创建,负责语言文字、科技、统计、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招商引资、旅游、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性工作,办理街道承接的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3.监督和规范社区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加强社区各类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培训、服务工作;

  5.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区级机构(部门)包括:区工商联、区社科联、区残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发改委。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辖区平安建设工作,接待处理辖区内信访案件,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接待工作;综合协调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等工作;

  2.学习贯彻宣传党的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安排部署辖区内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负责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治中心建设;

  3.负责推进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派驻所(庭)依法行使职权,开展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积极探索实践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街道、法治社区;

  4.统筹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等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负责国家安全相关工作;

  6.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区级机构(部门)包括: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

  (六)纪检监察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2.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按照权限依法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3.对行使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4.受理党组织、党员以及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检举、控告及申诉,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

  5.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6.向区纪委监委和街道党工委汇报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情况;

  7.对街道社区“三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8.承办区纪委监委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对接区级机构(部门)包括:区纪委监委

  (七)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设置党群活动组、便民服务组,职能职责:

  1.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

  2.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类活动,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4.负责文化相关工作,承担基层文化阵地和文化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基层文艺人才的挖掘培养等工作;

  5.办理综合便民服务类事项;

  6.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

  7.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8.负责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9.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区级机构(部门)包括: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党群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文旅局。

  (八)其他对接区相关部门:

  街道武装部对接区人武部,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工作。

  四、事业单位

  设置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为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承担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401室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杨春文

  工作电话:0477-859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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