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伊金霍洛旗东南部煤炭矿区东胜东至台格庙铁路工程项目的征地预公告鄂康政发〔2022〕77号

发布时间:2022-10-17 16:50:00 来源:康巴什区政府办公室 打印 保存

 


    按照伊金霍洛旗东南部煤炭矿区东胜东至台格庙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拟征收康巴什区康新街道办事处格德热格社区(原乌拉希里十三社)部分集体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项目名称

    伊金霍洛旗东南部煤炭矿区东胜东至台格庙铁路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目的、面积及用途

    1.拟征收土地范围:康新街道办事处格德热格社区(原乌拉希里十三社)部分集体土地

    2.拟征收土地目的:东胜东至台格庙铁路工程项目

    3.拟征收土地面积:拟永久征收土地面积约46.92公顷(703.8亩),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拟临时性征收用地以实际测量为准。

    4.拟征收土地用途:铁路工程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0〕16号)、《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补充制定补偿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2〕215号)、《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1〕44号)等文件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进行抢种、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为30个自然日,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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