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政局关于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朝鲁梦舞蹈民乐协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来源:康巴什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2-24 17:08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康民罚决公字〔2026〕第00009号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朝鲁梦舞蹈民乐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150600MJ2476992G法定代表人其木格 

  因你社会组织涉嫌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6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参加2023年度、2024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案件来源登记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系统记录、《立案审批表》(康民立字2025第00009号)及《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证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已构成违法。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1日依法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康民罚先告字〔2025〕第00009号),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撤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朝鲁梦舞蹈民乐协会的登记。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收缴当事人持有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及所有印章。 

  因通过直接送达等多种方式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上述登记证书及印章无法实际缴回。现依法公告: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朝鲁梦舞蹈民乐协会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及全部印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上述已作废证章进行的一切活动,均属违法。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决定书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重要提示: 

  因通过直接送达等多种方式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证章作废声明》一并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为六十日,自2026年2月24日起计算,至2026年4月24日届满。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郭向东、鲁恒 

  联系电话: 0477-8599766 

  联系地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孵化大厦3318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政局  

                   20262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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