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李冬主持会议并讲话
11月2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李冬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王雪峰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研究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成立立法协调小组相关事宜,部署了迎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实地督察工作和“七五”普法验收相关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试行)》《关于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联络员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治区工作责任感,自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要自觉扛起全面依法治区政治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抓实抓好,不断提升康巴什区全面依法治区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抓好学习贯彻、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扎实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要抓好责任落实,凝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法治康巴什建设。要把握当前工作重点,围绕做好迎接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验收工作,深入自查自纠,迅速查漏补缺,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督察验收。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及各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