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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康巴什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以来,康巴什区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年)》《鄂尔多斯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任务要求,围绕“全面发展、单项冠军”思路,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康巴什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现将康巴什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系统学习、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做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和方向。1月30日,组织全区领导干部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专题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组织常务会议学法和法治建设相关会议8次。12月6日,再次举办全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1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2023年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5次,制定印发《康巴什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印发《康巴什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康巴什区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分解落实的通知》,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环节工作水平,10月份,康巴什区“多多评·码上生活”基层社会治理智治模式获评“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三)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推动政务服务领域基础清单标准化,动态调整办事指南及权责清单,并在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容缺受理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群众跑腿次数。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1)巩固“两优”专项行动成果,截至目前,共承接自治区下放内部事项2项,市级下放事项8项,内部事项共简化办事环节24个,精简比例14.63%;承接自治区下放外部管理事项118项,市级下放102项,外部管理事项共精简办事程序及环节94个,精简比例9.75%。(2)率先在自治区建设“无证明城市”,通过建立一张“无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建设一个应用系统平台、拓展一批便民服务场景、出台一项改革保障规定“四个一”机制,实现了办事证明从“索要”到“不要”、从“纸质”到“电子”的根本性转变,进一步充实了“来康城·全办成”服务品牌。(3)全面推行“综合一窗受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61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综合一窗受理”,同时在街道、社区全面启用“综合一窗受理”系统,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享受“一站式”的服务。(4)全力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持续优化提升138个“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质效,全面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结”。2023年,共编制发布144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共办理17792件。(5)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共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工作17项,检查商户21户,开展本部门双随机工作35项,检查商户167户。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积极配合上级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康城社区、康新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规定,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签发公布的程序进行。其中,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坚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有效提高备案审查的及时性和规范性。2023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并及时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区人大进行报备,报备率达100%。   3.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配套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2023年,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康巴什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重大行政决策2件。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努力从源头上提高依法决策水平。2023年,组织法律顾问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37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92份,审核合同、协议35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进行法制审核等事项的“智囊团”和服务监督作用。三是全力做好康巴什区政府涉诉案件应诉工作。2023年,共办理民事诉讼案件4件,仲裁案件1件。全程跟踪对接案件受理情况,积极做好政府应诉工作,依法维护区政府及部门、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政府化解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区政府的合法权益。四是依法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126件,已完成82件;政协委员提案77件,已全部办结。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督促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健全“首违不罚”制度及清单,10个行政执法单位共建立138条“首违不罚”事项。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系列培训。严控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定,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三是高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培训前置+互评互查”方式,对6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60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食品安全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422人次,对211户次市场主体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药品安全方面,出动检查194人次,检查市场主体97家,开展提醒告诫8次,提醒约谈告诫企业4家,立案5起,罚款147709元,移送公安部门2起。五是积极推动执法主体网上公示,推行执法人员网上资格审查和证件发放管理模式。完成全区执法人员和执法主体信息清理规范工作,组织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2023年,全区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57人,执法监督员13人。   5.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重新修订并发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五部预案,依法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推进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设,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建立应急物资出入库单机管理系统,严格规范物资出入库管理。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多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应急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三是引导、规范基层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建立三梯队救援队伍,组织辖区各街道组建兼职应急队伍4支,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组建半专业救援队伍11支,消防救援大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和蓝天救援队等组建专业队伍5支,进一步推动基层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拓宽行政复议申请路径,在全区4个街道司法所全面推开行政复议转递代办工作,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相关事务。2023年以来,康巴什区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6件,已全部办结。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建立区法院、政府办、区直各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在开庭前3日向被诉行政机关下发出庭应诉提醒函,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3年,出庭行政诉讼案件15起,出庭应诉率达100%。   7.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制定印发《康巴什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康巴什区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成立督查小组,通过实地查看、抽查案卷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督查,切实做到以督促改、以督促引。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加强法定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2023年,通过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2929余条;发布政策解读17期,开展“在线访谈”23期;梳理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现行有效9件、失效3件。政务新媒体开展技术检测164次,整改通报85期,41个系统内账号全部正常运行。三是不断提升接诉即办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康巴什区12345热线共受理工单7634件,同比增加401件,增长5.54%,按时办结率97.63%;有效回访量7374件,同比增加1793件,增长32.13%;区长信箱受理诉求25件;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受理留言47条;“多多评·随手拍”受理事件3355件,已全部及时反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建设尚不重视。一是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举措较少、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各部门并未设立独立的法治工作机构,与现阶段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二是由于法治建设在“五位一体”考核中占比较低,导向作用发挥不够,法治工作机构还存在协调难、统筹难、调度难、落实难的问题。   (三)执法力量尚不充足。一是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不规范。各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的各类信息更新完善不及时,平台使用存在管理不规范或无人管理、平台操作不熟悉等问题。二是部分执法部门因机构改革、人员流动等原因,原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已不再从事相关工作,但新进人员又无相关资格,专业法制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一人多职、事多人少的矛盾突出,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个别部门安排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人员管理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康巴什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年)》《康巴什区贯彻<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方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自治区实施细则,加强定期检查、专项督察力度,积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推动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二是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方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三是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和评查内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主渠道作用。建立康巴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依托街道司法所行政复议代办点,联合普法宣传教育,加大对行政复议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努力提升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五是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方面,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发挥执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持续督查指导和考核问效,及时通报并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的专题培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程序和包容审慎执法监督,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   

    2024-02-23
  •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关于收回会展中心北侧绿化工程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经康巴什区人民政府批准,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会展中心北侧绿化工程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鄂康政发〔2024〕11号)批准,决定收回会展中心北侧绿化工程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面积为17618平方米(合26.427亩),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具体位置位于康巴什新区经三路以东、西经十路以西、鄂尔多斯大街以北、西纬十一路以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对收回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段龙   联系方式:8595993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2024年2月20日   

    2024-02-20
  • 康巴什区2024年度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定于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举行康巴什区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 9:30。   二、听证会地点: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前(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   申请参加或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报名。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五、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康巴什区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须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联 系 人:段龙   联系电话:18947754733   特此公告   附件:《康巴什区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须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2024年2月18日   

    2024-02-1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现经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同意(鄂康政发〔2024〕14号),我局拟对C1-03-1和C1-0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土地基本情况(见附表)。   二、请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公告发布15日内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落实补偿事宜,逾期将依法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范围内的土地不再办理转让、土地登记(本公告要求办理的注销登记除外)等手续。   四、以上收回土地在办理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后,方可另行安排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情况一览表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2024年1月30日

    2024-01-30
  • 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本级权责清单(2023年)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要求,组织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调整了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主体,形成了区本级权责清单。权责清单包括29个相关部门共4191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43项,行政确认127项,行政给付33项,行政奖励32项,行政处罚3132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强制127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监督检查476项,其他行政权力116项。现予公布,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康巴什区级本权责清单(2023年版)   

    2023-12-28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三级河长名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河湖管理保护治理体系,规范各级河湖长履职行为,发挥各级河湖长履职作用,按照自治区、市河长办的统一部署,我区共设三级河长46名,其中区第一总河长1名、总河长1名、副总河长1名(兼),区级河长8名;街道级总河长、副总河长8名,街道级河长12名,社区级河长16名。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区河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2023-12-12
  • 关于启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按照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部署,自2023年11月10日起,康巴什区区级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和审批启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即“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各建设单位可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eia.lem.org.cn/#/eia)在线办理进行跳转登录,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现将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予以公告,望周知。   附件:1.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    2.建设单位注册、登录与环评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康巴什区分局   2023年11月10日   

    2023-11-10
  • 关于公布《康巴什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3〕66号),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推动康巴什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工作落实落细,现将《康巴什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康巴什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      

    202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