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02962640 | 主题分类: |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9-08-08 |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有效性: | ||
标 题: | 康巴什区委 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 |||
文 号: | 鄂康党发〔2019〕7号 | |||
康巴什区委 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 为加快推进康巴什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5〕20号)及《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鄂党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始终保持正确方向,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突出抓班子带队伍,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把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建立统一归口、责任明晰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形成区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强大合力。 2.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切实提高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既要做好顶层设计,突出问题导向,同时也要强化统筹协调,深化细化实施路径,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国有企业改革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4.坚持依法规范有序实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妥善处理好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等相关方的权益关系。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主要目标 康巴什区属国有企业战略定位更加准确,主业优势更加突出,盈利能力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持续增强,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趋于合理,国有资本整体规模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逐步成为带动康巴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按照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保持区属国有企业主体框架不变,立足于优化提升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整体效率,做好增量、盘活存量,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根据不同领域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康巴什区国有企业现状,将区属国有企业分为公益类、特定功能类和商业竞争类三大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一)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的主业主要分布于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储备等行业和领域。这类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要目标。结合康巴什区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在确保公益类企业主体完整的情况下,整合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股权及资产,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推进特定功能类国有企业改革。特定功能类国有企业的主业主要分布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基础共性技术研究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政府各类平台公司。这类企业以服务康巴什区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为主要目标。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原则积极推进改革,结合康巴什区国有企业现状,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三)推进商业竞争类国有企业改革。商业竞争类国有企业的主业主要分布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这类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经营,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结合康巴什区国有企业现状,在确保商业竞争类企业主体完整的情况下,分类别整合全区优质资产,以高效的资本运作和优良的资产为依托,创新运营、科学管理,为提高康巴什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奠定基础。 (四)清理整顿低质低效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按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减员增效的原则,全面梳理康巴什区国有企业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注销或转让持股比例过低的参股股权以及无实质业务、无盈利能力和无社会效益的企业和股权。 (五)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将未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本级各类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国有权益,以及下一步新设立的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权益,由区人民政府统一授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职责,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制度和监管规则的统一和规范,做到国资监管“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 对国家明确规定有特殊国有资产监管政策的行业企业和资产,以及与部门行业管理暂不具备分开条件的个别行业企业和资产,由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国资委委托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三、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动摇,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规范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规则,把党组织讨论研究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切实提高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能力。 (二)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经营管理团队。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总经理、工会主席应当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三)加强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推动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频共振、互促互进,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国有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引导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履职行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完善标本兼治的制度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议事规则。加强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构成,落实经理层权责,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的组织架构,构建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的途径选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上级党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通过建立与分类管理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 (三)完善国有企业薪酬制度 1.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我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对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可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多种方式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严格履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批程序,禁止国有企业负责人自定自发薪酬。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应的内部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 2.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区属国有企业要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由国有企业自主编制,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并结合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分别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核准后执行。国有企业在经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内,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加强全员绩效考核,使职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切实做到能增能减。 五、分类定责考核 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对特定功能类国有企业要合理确定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指标的考核权重,加强对服务国家、自治区和市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情况的考核。 对商业竞争类国有企业,要建立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相挂钩的考核制度,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康巴什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把关作用,负责牵头研究重大改革专项工作,协调解决共性、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研究细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督查督办。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和经营业绩考核,调动激发企业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督办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及时解读改革政策,及时公布改革进展,积极宣传典型经验,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解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改革的社会舆论环境。 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全文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