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2-06-28 09:11:00 来源:康巴什区商务局 打印 保存

 

为提高《康巴什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执行力,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特起草《康巴什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建言献策。我们将珍视每一条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时限: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2日

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

 kbsswj2015@163.com

 联系电话:0477-8590058

 

 

康巴什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细则适用于康巴什区招商引资企业(项目),即与康巴什区商务部门或其他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的部门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的企业(项目),与其他部门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应于签订后一个月内到区商务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条 申请落户奖励应提供的资料包括招商引资协议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实缴货币资本证明和首年纳税证明。兑现方式为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次年起,每年年末兑现上年度落户奖励,直至全部兑现完毕。

第三条 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以权威机构发布的最新名单为准;中国独角兽企业以胡润研究院牵头发布的最新名单为准;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工信部公布的最新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名单为准。

第四条 申请投资奖励的生产型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包括招商引资协议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固定资产入统证明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资审计报告;申请投资奖励的非生产型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包括招商引资协议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资审计报告。兑现方式为投资期(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结束次年年末予以一次性兑现投资奖励。

第五条 招商中介是指与康巴什区商务部门签订委托招商协议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申请招商中介奖励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委托招商协议复印件、招引企业的招商引资协议复印件、招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招引企业首年纳税证明。兑现方式为招引企业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次年年末予以一次性兑现招商中介奖励。

第六条 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技师)的认定以人社部发布的最新目录为准。申请用工奖励应提供的资料包括招商引资协议复印件、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员工相应职称证明。兑现方式为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次年起,每年年末兑现上年度用工奖励,直至全部兑现完毕。

第七条 申请购房奖励应提供的资料包括招商引资协议复印件、从事管理岗位员工名单、首年纳税证明、购置办公用房买卖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兑现方式为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次年年末予以一次性兑现购房奖励。申请租房奖励应提供的资料包括招商引资协议复印件、从事管理岗位员工名单、首年纳税证明、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兑现方式为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次年起,每年年末兑现上年度租房奖励,直至全部兑现完毕。购房奖励和租房奖励只可择一享受。

第八条 企业所提出的“一事一议”诉求应合理合法,且属于康巴什区人民政府职能职责范围内。《康巴什区重点优势企业》由区人民政府适时发布。

第九条 申请各类奖励的材料审核、奖金兑现由区商务局负责实施。区商务局在收到相关企业提交的材料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材料补正、是否符合奖励条件的回复。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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