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审查类型、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
本指南适用于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服务事项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办理条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办资料
(一)新办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事前验收通过的《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说明并附改变的资料;
4、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事前验收通过的《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三)变更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企业名称或地址名称变更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企业或地址名称变更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应提交任命文件。
(四)补办
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2、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五)注销
1、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六、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群楼鄂尔多斯政务服务中心3楼F区310窗口。
2、网上办理: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康巴什区进入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界面进行申报,经市场监管局审核通过后并短信提醒取证或进入申报界面查询。
七、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八、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期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2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不包含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十、结果送达
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一、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二、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群楼鄂尔多斯政务服务中心3楼F区310窗口
(二)电话咨询
0477-8581139、0477-8581140
十三、办理地址和时间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群楼鄂尔多斯政务服务中心3楼F区310窗口
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 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