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民政局2024年社会救助申请指南

来源:康巴什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09:32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城乡低保

1.申请条件具有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户籍居民

2.申请地点:申请人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50元

4.申请材料:

(一)家庭成员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各一张;

(二)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扶养、抚养情况的书面材料、遭遇困难情况说明等材料。赡(抚、扶)养人如无能力支付或按照相关规定不应支付赡(抚、扶)养费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原件;患人员应提供申请前12个月内旗(县、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住院、门诊、药店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及医疗保险机构报审单等原

(三)康巴什区以外居住的人户分离家庭,提供现居住地的家庭详细住址及联系电话;

(四)有责任人的各类事故,提供判决书、调解书等原件;

(五)在校全日制就读的高中(含高中、职业技术学校)以上的学生,提供学生在校就读材料原件;

(六)签署诚信告知、诚信承诺及授权委托书;

(七)街道办事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方面的材料。

二、特困人员供养

1.申请条件。具有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户籍居民

2.申请地点:申请人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特困人员供养标准:1800元

4.申请材料:

(一)家庭成员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各一张;

(二)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扶养、抚养情况的书面材料、遭遇困难情况说明等材料。赡(抚、扶)养人如无能力支付或按照相关规定不应支付赡(抚、扶)养费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原件;患人员应提供申请前12个月内旗(县、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住院、门诊、药店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及医疗保险机构报审单等原

(三)康巴什区以外居住的人户分离家庭,提供现居住地的家庭详细住址及联系电话;

(四)有责任人的各类事故,提供判决书、调解书等原件;

(五)在校全日制就读的高中(含高中、职业技术学校)以上的学生,提供学生在校就读材料原件;

(六)签署诚信告知、诚信承诺及授权委托书;

(七)街道办事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方面的材料。

三、临时救助

1.申请条件康巴什区户籍居民以及非户籍困难人员。

2 .申请地点:各街道办事处

3.临时救助标准:困难家庭一次性临时救助标准=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困难延续时间(以月为单位一般为1至6个月

4.申请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身份证明;遭遇困难情况说明、临时救助申请书、临时救助授权核对委托书;本人及赡(扶、抚)养义务关联人收入和财产情况证明。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半

地点:各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联系电话

   

单位

办公电话

民政局低保办

0477-8599780

滨河街道办事处

0477-8583361

康新街道办事处

0477-8323384

青春山街道办事处

0477-3103811

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

0477-859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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