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民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2025年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康巴什区民政局购买2025年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康巴什区民政局
三、项目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服务期一年。
四、项目资金:本项目预算资金为5.69万元。
五、项目服务内容
(一)对我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对象提供社会救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照护服务(探视探访、看护照料、康复服务、健康监测、就医陪护等)、生活服务(送节日送温暖、清洁助浴、保洁代洗、代买代办、安全排查等)及关爱服务(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项目预算资金3.59万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次数 |
服务人数 |
单价 |
总金额 |
1 |
节日陪护 |
2 |
5 |
500 |
5000 |
1 |
3 |
300 |
900 |
||
2 |
定期探访 |
12 |
13 |
90 |
14040 |
4 |
3 |
80 |
960 |
||
3 |
心理慰藉 |
12 |
6 |
60 |
4320 |
4 |
陪同外出办事就医 |
20 |
|
90 |
1800 |
5 |
全屋清洁 |
1 |
12 |
500 |
6000 |
6 |
洗头理发 |
12 |
8 |
30 |
2880 |
合计:35900 |
(二)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计划资金1000元。
(三)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工费及新增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服务费用。此两项费用按实际费用及服务次数另行付费,预算资金2万元。
六、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服务涉及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相符,具有购买主体、行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专业资质要求;
(三)上年度年检合格或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有税务登记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六)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七)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团队要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办事公道、公平、公正;能够吃苦耐劳,身体健康,通本地话。
七、项目申报: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计划书,书面报送并提供电子版。
(二)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①加盖组织印章的法人证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社会组织年检记录;④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⑤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⑥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
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77-8599780
电子邮箱:578695806@qq.com
联系地址:康巴什区民政局51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