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1.拟决策事项名称
康巴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年)。
2.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3.拟决策事项规划目的
为统筹协调建筑垃圾处理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落实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鄂尔多斯市建筑垃圾管理,逐步建立“布局合理、控制有力、监管严密、处置规范、利用科学”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促进康巴什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组织编制《康巴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年)》。
4.拟决策事项适用范围
规划范围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全区,全区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21个社区,总面积372.55平方公里。
5.拟决策事项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至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康巴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年)》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康巴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年)》的支持态度?
2.您对《康巴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康巴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年)》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或编制单位。
承办部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克 15147536346
编制单位:内蒙古东正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江平 18047731776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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