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为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要求,2025年12月25日,康巴什区安委办成立由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和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康巴什区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康安办〔2025〕50号)(以下简称评估组)。对康巴什区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日上午11时许,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园丁小区北区正北侧原G210国道康巴什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致1人死亡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42万元。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13日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二、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张某某。因安全意识不强,未及时避让施工车辆,导致身亡,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2.张某某。山东泰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安全员,对新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没有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培训走形式,对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张某某指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位置没有进行警告和提醒,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在事故中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张某某于2025年3月5日将罚款全部缴清。
3.邵某某。山东泰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没有制定本公司的安全施工方案,也没有专门的交叉作业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走形式,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在事故中负有项目管理主要责任,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邵某某于2025年3月17日将罚款全部缴清。
4.崔某某。山东泰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安全责任监督与落实履职不力,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崔某某于2025年3月14日将罚款全部缴清。
5.訾某某。自卸车驾驶员。因安全意识不强,未能及时发现车辆后方作业人员,导致张某某被碾压致死,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因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9月3日移交公安机关,案件已立刑事案件。
6.武某某。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场安全员,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安排车辆引导指挥人员进行监督落实,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现场安全监管责任,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武某某于2025年3月17日将罚款全部缴清。
7.王某某。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制度落实不严格,组织隐患排查不及时,对交叉作业监督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安排车辆引导指挥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王某某于2025年3月17日将罚款全部缴清。
8.王某某。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安全责任监督与落实履职不力,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王某某于2025年3月17日将罚款全部缴清。
9.杜某某。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理,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杜某某于2025年3月14日将罚款全部缴清。
10.李某某。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李某某于2025年3月14日将罚款全部缴清。
11.郭某某。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郭某某于2025年3月14日将罚款全部缴清。
12.赵某某。项目建设单位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驻项目现场的监管人员,在事故中有一定的管理责任,赵某某于2025年3月26日向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13.苏某某。项目建设单位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驻项目现场的监管负责人,在事故中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苏某某于2025年3月26日向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培训教育流于形式,交叉作业没有统一的协调管理,导致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第六款,第二十八条,四十八条规定,在事故中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该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将罚款全部缴清后,依法结案。
2.山东泰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教育培训不充分,导致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第六款,第二十八条,四十八条规定,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山东泰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该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将罚款全部缴清后,依法结案。
3.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时,未在现场进行监督施工,对施工单位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未及时进行制止或上报,导致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第五十七条规定,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该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将罚款全部缴清后,依法结案。
4.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9月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处罚情况
上述责任人的罚款已由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执行完毕,资料已归档,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已由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执行完毕,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处理资料已归档。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此次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了处理。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行举一反三,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评估组意见
此次对康巴什区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评估,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同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复发生,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议有关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突出重点,加强管控,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放到首位,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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