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0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主要承担维护康巴什新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和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为市局直属分局,科级建制,内设机构17个,设4个派出所。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842.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2.85万元,增长2.96%,增加主要是由于协勤人员的增加以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支出预算6842.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2.85万元,增长2.96%,增加主要是由于协勤人员的增加以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一)、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84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42.19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84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2.19万元,占比82.16%;项目支出1220万元,占比17.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842.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4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842.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2.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支出,保障单位基本运行。
三、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5.4万元,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0.0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公务接待费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6万元,减少 2.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的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4.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17.83%。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7.39万元,比上年减少14.8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是为我单位文职人员的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31.39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被装购置费5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8.23万元、福利费63.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54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114.1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达到基本按预算收支的目标。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共有车辆5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6辆,主要用公安执法执勤。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4778580727
第六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