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0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四)负责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六)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七)负责反垄断监督检查。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检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及价格垄断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合同、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九)负责区职责范围内产(商)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蒙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布相应的质量公告和抽检信息;推动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区食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十一)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检查和处罚,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企业)的监管,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十二)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三)负责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开展质量状况统计分析;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十四)负责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参与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信息反馈,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十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查处认证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
(十七)负责全区知识产权注册、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重大知识产权转化项目;配合上级部门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十八)负责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和举报,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九)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及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二十)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及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整建制下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部分分局的通知》(鄂机编发[2019]3号)文件,2019年我单位机构改革三局(原工商、质检合并到食药局)合并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1)办公室。(2)行政审批室。(3)安全监管室。(4)市场监督管理室。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115.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3.56万元,增长61.19 %,增加主要是由于根据《关于整建制下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部分分局的通知》(鄂机编发[2019]3号)文件,2019年我单位机构改革、三局合并、职能转变,人员增加,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也增加,所以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
支出预算1115.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3.56万元,增长61.19 %,增加主要是由于根据《关于整建制下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部分分局的通知》(鄂机编发[2019]3号)文件,2019年我单位机构改革、三局合并、职能转变,人员增加,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也增加,所以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11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76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11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76万元,占比73.11%;项目支出300万元,占比26.8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公用、车辆经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15.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15.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3.56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公用、车辆经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活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万元,比上年11.88万元增加20.12万元,增长169.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31万元,比上年预算0.72万元增加0.59万元,增长81.94%。增加主要是由于根据《关于整建制下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部分分局的通知》(鄂机编发[2019]3号)文件,2019年我单位机构改革、三局合并、职能转变,人员增加,所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也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69万元,比上年预算11.16万元增加19.53万元,增长1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9万元,比上年预算11.16万元增加19.53万元,增长175%。增加主要是由于根据《关于整建制下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部分分局的通知》(鄂机编发[2019]3号)文件,2019年我单位机构改革、三局合并、公务车辆增加,所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增加,所以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02万元,较上年103.94万元增加万元,增长%。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7.81万元、印刷费7.81万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工会经费6.90万元、福利费1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整建制下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部分分局的通知》(鄂机编发[2019]3号)文件,2019年我单位机构改革、三局合并、人员增加,所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也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项目预算有:采购制服、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宣传活动、职业中介服务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创建放心肉菜超市、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奖励、全程电子化档案扫描整理、标准化提升工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量包装抽查检定。
采购制服目标情况:采购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服树立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形象。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宣传活动目标情况:完场全年各项宣传任务增强广大群众对公众市场安全认知和维权意识。
职业中介服务费目标情况:保障14名政府购买人员工资及社保,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完成各项任务及全年度考核。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目标情况:完成市市场监管局下达的2020年抽检监测任务。
创建放心肉菜超市目标情况:创建1家放心肉菜超市,力求达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奖励目标情况:鼓励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重大违法行为,按规定奖励举报人。
全程电子化档案扫描整理目标情况:完成库存档案扫描加工工作。
标准化提升工作目标情况:按照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班,为康巴什区高质量发展起到技术支撑作用。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标情况:完成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定量包装抽查检定目标情况:完成全年定量包装抽查检定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11辆, 其中:食品快检车3辆,公务用车8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瑞 联系电话:0477-8161834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