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 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 力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 任 科 室 |
对应 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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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三级 事项 |
全 社 会 | 特 定 群 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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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构基本 情况 |
机构职权信息 | 基本信息:领导班子、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城市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 政务公开 | ||
机构职能 | |||||||||||||||
机构设置 | |||||||||||||||
2 | 政府信息公开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
行政法规 | 实时公开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城市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 政务公开 | ||
年度工作报告 | 年度工作报告 | 行政法规 | 每年1月31日前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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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编制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预决算 | 预算管理 | 预算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按年度公开 (财政批复20日内)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城市管理局 财务室 |
财务预决算公开 | ||
决算管理 | 决算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按年度公开 (财政批复20日内)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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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府采购 | 项目及办公用品采购 | 组织本单位财政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并签订采购合同和组织验收;答复有关开评标程序的询问或者质疑;负责进场项目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
行政法规 | 实时公开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城市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 政府采购 | |||
5 | 行政事业 性收费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1.沥青混凝土路面;2.环保砖人行道路面 ;3.石材人行道路面;4.石材侧石。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行政规章 | 按年度公开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城市管理局财务室 | 行政事业 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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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回填水撼砂收费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回填水撼砂收费:1.沥青混凝土路面;2.环保 砖人行道路面;3.石材人行道路面;4.石材侧石。 |
行政规章 | 按年度公开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
6 | 负责康巴 什区区长 信箱 |
受理区长信箱 | 受理信件、在线转办、信件回复等 | 《信访工作条例》 | 第六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 | 行政法规 | 5个工作日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城市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 答复区长 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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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编制 市政公用 事业和园 林绿化发 展的中长 期规划 |
组织编 制市政公 用事业的 中长期发 展规划 |
编制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第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行政法规 | 规划批复后公开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城市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 组织编制规划 | |||
研究拟订 园林绿化 发展的中 长期规划 |
拟订园林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 《城市绿化条例》 |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行政法规 | 规划批复后公开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城市管理局综合业务室 | |||||
8 | 承担普法 宣传工作 |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普法宣传 |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 第六条 城市管理执 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 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
行政法规 | 20工作日之内 | 康巴什区城 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城市管理局法制室 | 普法宣传 | ||
9 | 行政审批 工作 |
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行政法规 | 实时公开 | 康巴什城市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城市管理局市容审批室 | 行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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