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0〕2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康巴什区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全面加强我区鼠疫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突发鼠疫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自治区、市里关于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里领导关于鼠疫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理、综合防治”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鼠疫疫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两早一延长”(早监测、早灭鼠、延长监测时间)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以监测检测为基础、保护性灭鼠灭蚤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不断提升防控、检验、应急和诊疗“四个能力”,做到鼠疫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行动,快速反应,筑牢鼠与人之间、人与人之间安全防线,实现人间疫情监测、动物鼠疫监测、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和保护性灭鼠工作“常态化”,确保鼠疫疫情发生和流行时能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疫情造成的危害。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依职责分级负责,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按照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要求,各街道各部门要建立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常态化、经常化防控措施。
(三)坚持部门配合、联防联控。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卫健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协调配合,形成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合力。
(四)坚持社会参与、群防群控。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鼠疫防治知识的知晓度和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公众参与度,做到群防群控。
四、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鼠疫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1月至3月扩大鼠疫监测方案的通知》(内鼠防应急发〔2020〕1号)和《关于做好冬春季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内鼠防应急发〔2020〕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鼠疫监测工作,做好针对病死鼠和其它自毙动物检测为主的疫源检索和应急监测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监测网络,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实监测队伍,提升监测能力。周边地区一旦发生鼠疫疫情,要根据疫情特点、发生区域、发展趋势、采取措施、应对能力以及面临的不确定因素,综合分析和判断辖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划分风险级别,提出风险管理意见,做好风险评估。
(二)加强灭鼠灭蚤。各街道和区教体局、商务和科技局、园林局和自然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各小区、学校、商业网点、公园广场及主要公路两侧等公共区域,科学有序地做好灭鼠灭蚤工作,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并广泛动员居民、企业业主和土地承包人积极参与灭鼠灭蚤工作。区农牧和水利局负责做好农田灭鼠、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做好草原灭鼠灭蚤工作,并协助做好疫区的监测、隔离工作;区卫健委(区爱卫办)负责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大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清理和消杀力度,指导各部门做好灭鼠灭蚤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鼠情和春季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区卫健委负责做好鼠疫监测工作,及时开展鼠疫疫情危险等级评估,适时开展以保护人群为主的灭鼠灭蚤工作,加强灭鼠灭蚤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三)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区卫健委、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区疾控中心建设,加强检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达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二级标准),确保在2021年年底投入使用。在区疾控中心检测实验室未建成之前,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要加强与市疾控中心对接联系,依托市疾控中心做好我区鼠疫PCR检测工作。
(四)加强培训演练。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鼠疫应急防控培训演练,采取巡回宣讲、现场指导、互动交流、以练代训等形式,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要强化街道、社区疫情防控人员培训演练,广泛宣传鼠疫疫情防控知识,切实提高个人防范和病例发现意识,做到关口前移,确保鼠疫疫情防控实现“五早一就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治疗)。强化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培训,组织开展防护服穿脱、预检分诊、现场救治、应急会诊、疫情报告、疫区处理、个人防护、消毒隔离等培训演练,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程序,切实提升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强化疾控机构工作人员培训演练,积极开展疫情发现及报告、个人防护着装、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消杀监测、脱装消毒等方面的培训演练,着力提升突发疫情应对能力。强化部门协同演练,根据部门职责,针对疫情形势和处置流程组织开展联合实战型演练和推演,提升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五)加强健康教育。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六大专项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行动、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嘎查村、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家庭、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学校、健康促进与教育进机关行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扩大“三不三报”知晓率,增强个人、家庭、社会防控意识。规范居民健康生活行为,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五、处置措施
(一)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出现动物间疫情后,要加强监测,及时进行预警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按照鼠间鼠疫处置规范要求,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处置率要达到100%,严防动物间疫情向人间传播。出现人间疫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实战状态,成立鼠疫疫情现场指挥部,确定疫点疫区,强化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的防控,实施封锁隔离,有效防止疫情蔓延;要全力救治确诊患者,及时跟踪观察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并报告区疾控中心。
(二)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在门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规范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合理设置预检分诊台,优化就诊流程,安排专人引导,确保发热人员与其他患者分开预检、分开挂号、分开就医。强化首诊医生负责制,特别是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发热病人筛查。首诊医生接诊发热患者时,注重询问是否来自疫源地,有无接触具有发热、淋巴结肿大、咳嗽咳痰、痰中带血等症状患者,对可疑患者开展早期排查和识别。发现疑似鼠疫患者后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疾控机构迅速采集标本,开展鼠疫菌检测。
(三)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不断提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建设,强化鼠疫疫情防控专业人员配备,完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为开展鼠疫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有力保障。配合市里建立市、区两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纵向联系机制。区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第一时间派出调查队伍开展工作,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并配合市级调查工作组做好指导、分析工作。建立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公安、农牧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四)规范隔离救治。按照市卫健委指定,康巴什区鼠疫救治的定点医院暂定为市第二人民医院。疑似和确诊鼠疫病例要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隔离治疗,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报区卫健部门批准后,使用专用救护车辆将患者送到定点医院隔离救治。鼠疫疑似和确诊患者均要按照《鼠疫诊疗方案(2011年版)》要求规范化治疗。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要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病室管理、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等院感控制工作,严防医护人员感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部署、加强调度,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领导和组织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处理疫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社区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网格员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压实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实现精准管理到社区、到单元,依法、科学、精准地做好各项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联防联控。区卫健委、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毗邻地区之间的疫情防控信息互通、经验共享,协同做好动物鼠疫监测、协查协防、疫情处置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进一步畅通鼠疫防控联络机制,采取定期通报、疫情会商等措施,共同分析疫情发生原因,制定防控对策与措施,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物资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防治经费保障,加大对鼠疫监测预警、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疫区处理与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投入,加快上级下达经费拨付进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鼠疫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强化应急装备储备建设,完善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应急物资的储备、调用、更新和补偿机制,保证鼠疫应急物资数量充足、品种齐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到“八有”(广播有专题,报纸有专刊,手机有提示,户户有传单,机关单位有专栏、重点地区即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要道、旅游景点、疫点及周边地区有提醒),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防范信心。同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权威信息,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强化督促指导。区级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定期或不定期对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反馈督查评估结果。对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要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程序追责问责。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属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项报告”制度,每日按时向区卫健委和区疾控中心报送相关信息。区卫健委会整理汇总后,按要求报市卫健委和区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联系人:张白梅;联系电话: 8599930)。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在网络直报的同时,将文字信息报区卫健委,区卫健委接到报告后及时上报市卫健委。要加强值班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
附件:康巴什区鼠疫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冬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田生华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柴继亮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 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淳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布 和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赵 瑞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温 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薄 杰 区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
王春霞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蔡美玲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杨春文 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怡然 青春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尚志罡 滨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平 康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海民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晓宇 区财政局局长
折海明 区商务和科技局局长
康世莲 区卫健委主任
刘海江 区民政局局长
李 宏 区交通局局长
张 燕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 勇 区农牧和水利局局长
白玉龙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新宽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严念龙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永刚 区园林局局长
张晓庭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华平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程 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何巨龙 区运管分局局长
王东磊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科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区鼠疫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疫情处理重大决策,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灭鼠灭蚤工作指导组、检查检疫站点指导组、医疗救治组、现场工作指导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教育组、督导组8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康世莲 区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王华平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张 勇 区农牧和水利局局长
张晓庭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蒋建荣 区疾控中心主任
张跃诚 区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冯存玉 区农牧和水利局疫控中心副主任
刘惠强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徐小强 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万 龙 区卫健委综合服务组组长
郝东光 区卫健委疾控应急组组长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的研究、解读和执行指导;负责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调度和信息沟通;负责对医疗机构上报的疫情信息、病情信息和工作信息等日报告信息的接收汇总、分析研判和呈报工作;负责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灭鼠灭蚤工作指导组
组 长: 王华平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副组长:王永刚 区园林局局长
巴 亮 区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蒋建荣 区疾控中心主任
刘惠强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乔瑞霞 区爱卫办主任
冯存玉 区农牧和水利局疫控中心副主任
郝东光 区卫健委疾控应急组组长
负责对全区灭鼠工作的科学计划、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技术支持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宣传教育组
组 长:温 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薄 杰 区网信办主任
王春霞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 员:罗月飞 区委宣传部宣传室主任
刘 昕 区卫健委党建宣传组组长
王晓丽 区网信办工作人员
张雪薇 区融媒体工作人员
负责对全区疫情防控和疫情处置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负责对网络舆情的即时分析研判、及时引导管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检查检疫站点指导组
组 长: 温建平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温巧萍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屈小军 区运管分局副局长
徐小强 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赵慧山 区交通局综合业务室主任
负责统筹全区鼠疫疫情防控检查检疫站点设置工作,筑牢“进京出蒙防火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现场工作指导组
组 长:康世莲 区卫健委主任
成 员:巴 亮 区卫健委副主任
蒋建荣 区疾控中心主任
乔瑞霞 区爱卫办主任
刘惠强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冯存玉 区农牧和水利局疫控中心副主任
郝东光 区卫健委疾控应急组组长
负责疫情发布和预警;负责对发生人间鼠疫、鼠间鼠疫地区的疫情处置工作进行专家组织、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物资保障组
组 长:巴 亮 区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乌日木勒 区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 伟 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张艳明 区卫健委规划信息组组长
刘 锐 区卫健委财务审计组组长
负责协调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防控物资的调配、存储、保管和发放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医疗救治组
组 长:巴 亮 区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崔丽芬 区卫健委医政医管药政组组长
谷 薇 区卫健委基层妇幼组组长
负责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筛查、隔离、治疗等诊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督导组
组 长: 段 磊 区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巴 亮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杨耀光 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成员从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区卫健委和区疾控中心抽调。
职责:负责对全区鼠疫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其他事宜
今后,除区政府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人员自行调整,不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