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25〕25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确定康巴什区康巴什区惠泽苑B区项目等23家单位为康巴什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请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对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根据《办法》要求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并积极做好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气象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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