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对标--指标三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指标属性】约束性指标
【考核要求】≥20
【完成情况】已达标
根据2018年度康巴什区“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康巴什区对全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进行五大方面的考核,包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各项考核总分均为100分。按照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考核要求,筛选出“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中同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相关的考核指标。
(1)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筛选
A、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包括重点工作和职能职责两个部分,分别占比35%和65%;其中职能职责中的个性目标和共性目标的比重分别为20%和45%。
个性目标中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占比为42.8%,按照个性目标总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占20%的比重,计算得个性目标中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中的比重为8.56%;
共性目标中20项考核指标中,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爱国卫生工作、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文史编纂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综治维稳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语言文字工作、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和三大攻坚战考核等考核指标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结合各指标分值设置情况,计算得共性目标中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比重为17.5%;
重点工作的比重为29.58%,按照重点工作总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占35%的比重,计算得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中的比重为10.35%。
综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中生态文明相关指标比重为36.41%。
B、全面深化改革考核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占比约为29.55%。
C、全面依法治区考核指标中,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占比约为04.94%。
D、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占比41.05%。
E、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占比为20%。
(2)“五位一体”各项考核内容权重
康巴什区2018年“五位一体”实绩考核包含任务考核以及综合评价2大部分,分别占比为90%、10%。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占40%、全面深化改革占10%、全面依法治区6%、全面从严治党24%、党风廉政建设占10%。
(3)“五位一体”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比计算
2018年康巴什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五位一体”考核中的比重为14.56%,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五位一体”考核中的比重为9.55%,全面依法治区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五位一体”考核中的中为2.96%,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五位一体”考核中的比重为9.85%,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五位一体”考核中的比重为2%。结合各项考核内容权重,计算得2018年康巴什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党政实绩考核中的比重为2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