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康巴什区分局关于内蒙古得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拌合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康巴什区分局关于内蒙古得瑞建筑材料
有限公司拌合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内蒙古得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拌合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属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8581145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康巴什区分局
邮 编:01701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1 |
内蒙古得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拌合站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乌兰希里十二社 |
内蒙古得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欣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总额:本工程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占总投资的10.6% 项目占地: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9906.67m2(29.86亩)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拌合站一座。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每天工作16h,年生产20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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