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市场监管局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
为发挥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与药品供应作用,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强化辖区零售药店药品经营管理。
一是根据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7号通告精神。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各药店必须执行购药实名登记和测量体温管理制度,暂停销售感冒药、退烧药、消炎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止泻药等药品。同时要求各药店在店门口设置导购点,引导顾客有序排队,每人间隔距离一米以上,安排专人为顾客提供取药服务。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确保场所卫生、整洁、通风。
二是强化药店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的巡查。每日对在营药店进行巡查,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药店及时责令停业整改,待执法人员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营业。同时与各药店签订了疫情防控期间诚信经营承诺书,引导药店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在非常时期更要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械质量管控和价格管控。要求各药店购进疫情防控物资时须严查进货渠道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无产品质量事件;销售防控物资时须明码标价,严禁哄抬物价。
四是积极宣传防控知识,指导群众合理用药。鼓励各药店充分利用LED屏、店堂告示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做好疫情宣传解释工作,引导落实防控措施,并积极开展用药咨询、指导群众合理用药等药事服务。(韩龙飞、黄海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