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领】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按照《鄂尔多斯市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3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现将康巴什区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注册地在康巴什区,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在申领补贴时创业实体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返回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和具有一技之长或掌握前沿科技的入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军人,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能够实现带动2人以上其他劳动者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至30000元。
二、申请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需提供重点群体身份证明材料;
(四)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创业实体概述;
(六)带动就业人员需提供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七)正常申报纳税有关凭证。
三、业务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
受理地址:康巴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康巴什区孵化大厦414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7-5112476
附件:鄂尔多斯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