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增加共同申请人员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6-16 10:11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按照《康巴什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鄂康政办发〔2021〕74号)的规定,优先保障的引进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租赁期限原则不超过5年。到期后如仍要续租的,需经区长专题会议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待会议研究通过,经“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审核通过后,可继续承租原房屋。其他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重新递交申请资料,经“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审核通过后,可继续承租原房屋。
    目前申请人尉慧,孟根其其格、贾平女已通过社区、街道审核并公示,现我局将审核通过符合续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地址: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975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增加共同申请人员表

序号

类型

分配对象姓名

身份证号

租赁类型

套型面积

项目名称

备注

1

申请人

尉慧

152728********1820

公租房

64.74

康和雅苑

 

共同申请人

张海军

152728********1210

共同申请人

张奕冉

150627********1244

共同申请人

张梓墨

150627********0019

 

共同申请人

张金柱

152728********1215

 

共同申请人

张候眼

152728********1222

2

申请人

孟根其其格

152728********2720

公租房

33.83

康惠雅苑

 

共同申请人

昌汉苏不得

152728********2728

共同申请人

吴巴图

152728********2711

3

 申请人

贾平女

152701********3624

公租房

52.6

康和雅苑

 

共同申请人

李卓旋

150602********1222

共同申请人

贾海福

152701********3601

共同申请人

吴白芳

152701********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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