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14:39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康巴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b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477-8395997;联系地址:康巴什区恩和北路4号513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结合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政府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强化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紧扣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聚焦食品药品监管、产品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及“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公开重点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09条次,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康巴什区市场监管”发布信息617条,通过微博账号“康巴什区市场监管”发布信息1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信息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持续推进政府网站保障版块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围绕产品质量、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通过多维度发声,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办理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没有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没能及时全面地提供工作动态和检查结果等信息是信息公开前审查存在不足,公开发布信息虽未出现泄密事件,但出现过公开信息存在错敏字现象;是部分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较晚。 

  对此,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前审查制度,细化审核内容,加强拟稿人员培训工作,从源头减少错敏词出现情况;二是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各业务股室积极性,将市场监管领域日常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紧抓食药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强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放心消费等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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