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康巴什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14:28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b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康巴什区司法局联系(联系地址:康巴什区孵化大厦107室,邮政编码:017010,联系电话:0477-8580877,传真:0477-8580877电子邮箱kbss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康巴什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要求切实增强公开意识,不断发挥政务公开平台功能,扎实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方面2022年,我局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在微信公众号“法治康巴什”发布各类信息262余条,促进信息公开多媒体融合发展。
  )依申请公开方面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相关办理,认真做好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全年共接收1件依申请公开,无依申请事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从源头防范舆情风险。
  )信息平台建设方面有效发挥政务公开网站平台作用,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积极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化。
  信息公开监督政府保障方面全面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内容更新不及时、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目前公开信息较为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拓展公开渠道,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增强时效性、全面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公开意识、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学习教育,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水平。二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公众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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