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40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内办发[2015]91号)要求,康巴什区本级将参照执行《鄂尔多斯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现予以公布。
二、康巴什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各部门根据权力清单确定,为方便社会监督,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kbsfgj@163.com,电话:0477-8595940。
三、此次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建立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附件:鄂尔多斯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