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和 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14 16:17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康巴什区实际,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康巴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和《康巴什区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清单和计划),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计划》,组织发起部门联合抽查,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联合抽查,确保抽查任务完成,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将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对全区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康巴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明确抽查事项和检查对象。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对已建立的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未建立抽查事项清单的部门,要尽快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同时,要依法依职责,完善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库,并根据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维护管理。 

  三、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均应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监管平台完成,按照“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参与部门,制定抽查计划、启动抽查任务、督促按时录入检查结果。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时应以符合监管实际、提升监管效能为原则。各参与部门要主动积极响应配合发起部门完成联合检查任务,并按时填报上传检查结果。对未列入年度联合抽查计划的临时联合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经向联席会议报备同意后方可组织发起。 

  联系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管局李伟 

  联系电话:8117003 

        附件1双随机.xlsx
        附件2双随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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