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王飞超等5名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拟认定工龄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等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64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核查、工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王飞超等5名同志拟认定工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2021年1月28日康巴什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工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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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工龄认定起始时间 |
1 |
康巴什区公安分局 |
王飞超 |
2007.12-2009.12 |
2 |
康巴什区消防大队 |
李鸿江 |
2005.4-2009.3 2012.4-2013.3 |
3 |
康巴什区交管大队 |
武强 |
2007.1-2008.12 2009.1-2010.10 |
4 |
康巴什区第一小学 |
唐小燕 |
2009.9-2012.9 2013.9-2016.8 |
5 |
康巴什区第八小学 |
高静 |
2002.3-2007.2 |
二、公示时间
7天(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部门: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2室)
受理电话:0477-8599883
受理时间: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特此公告。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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