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王飞超等5名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拟认定工龄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15:50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等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64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核查、工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王飞超等5名同志拟认定工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2021128日康巴什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工龄认定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工龄认定起始时间

1

康巴什区公安分局

王飞超

2007.12-2009.12

2

康巴什区消防大队

李鸿江

2005.4-2009.3

2012.4-2013.3

3

康巴什区交管大队

武强

2007.1-2008.12

2009.1-2010.10

4

康巴什区第一小学

唐小燕

2009.9-2012.9

2013.9-2016.8

5

康巴什区第八小学

高静

2002.3-2007.2

 
  二、公示时间
  7天(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部门: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2室)
  受理电话:0477-8599883  
  受理时间: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特此公告。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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