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5-18 15:08:00 来源: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 打印 保存

康巴什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全面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根据《内蒙 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林草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内财农〔20211190号)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农牧局、林草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2021-2025年》(鄂财农发〔202244号)精神,结合康巴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重要意义

   “十四五”期间国家继续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草原补奖政策),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体现,是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草原是我区最重要的水源涵养系统和生态屏障,实施好草原补奖政策,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正确处理草原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全面推行禁牧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和监测监管机制,实现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生产生态有机结合” 的基本方针,推进草原各项保护制度落实,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 环境,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

权责清晰,分级落实。压实街道主体责任,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康新街道办事处作为政策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完善草原 补奖政策资金、任务、目标、责任政策落实机制。

保持稳定,明确范围。保持政策目标稳定,享受人群基本稳定,政策支持力度不减,补助奖励标准不降,配套资金不断档,继续执行前两轮好的举措和办法。

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将落实草原补奖政策与持续巩固脱贫 攻坚成果相结合,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相结合,持续推进草原确 权承包工作。

公开透明,补奖到户。政策执行全程透明,做到任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五到户”,不折不扣执行草原补奖资金公示制度,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力争至I “ 四五”期末,全区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持续保持在40%左右草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草原生态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持续巩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三、实施范围

凡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了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农 牧民均可以享受草原补奖政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重复补贴范围。严禁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享受草原补奖政策。

四、补奖内容、标准

因我区全域划定为禁牧区,根据市政府下达的资金和任务量,结合我区实际,禁牧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7.45元。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任务及资金分配

康巴什区禁牧补助面积16.47万亩,市里计划每年下达我区 第三轮国家草原补奖资金122.7万元,全部为禁牧补助资金。按照禁牧补助每年每亩7.45元的标准分配第三轮草原补奖资金,其中:哈巴格希街道补奖总面积 8.47万亩,补奖总资金63.1 元;康新街道补奖总面积8万亩,补奖总资金59.6万元。

  (二)工作要求

    1、加强资金管理。区财政局要会同区自然资源分局、农牧和 水利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草原补奖政策资金管理规章 制度,专账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尽快通过“一卡通”或 “一折通”将补奖资金发放到位,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农牧和水利局要会同区纪委监委、审计局等部门,加强对政策任务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每年120日之前向市直有关部门上报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2、强化禁牧监督管理。康巴什区为全域全年全面禁牧区。各 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 例》,切实履行禁牧管理属地责任。区自然资源分局要加大对草原禁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各 类违法行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3、做好草原补奖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管理工作。要应用草原 数字化监管平台核监草原生态补奖。要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 严把数据录入和数据审核关,与补奖资金兑现时间要同步,确保 数据录入及时,与实际兑现资金要符合,确保数据准确。

  (三)资金兑现奖惩办法

草原补奖资金兑现与农牧民禁牧制度履责情况挂钩,对执行 禁牧不到位的农户,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康新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农牧和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奖惩办法予以扣发或停发补奖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建立相关街道、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做好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各项工作。哈巴格希街 道、康新街道负责草原补奖政策的组织实施以及禁牧管理工作; 财政局负责建立健全草原补奖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和管理,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项目单位),并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农牧和水利局负责登记造册、系统录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推进政策落实;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做好草原补奖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管理工作,禁牧区划定 及定位上图工作,建立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动态监测机制,每年监 测并发布监测结果,开展草原生态恢复绩效考核;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对草原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监督管理。

  (二)加强资金保障。为确保草原补奖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局应当安排工作经费,保证绩效考核、政策培训、政策宣传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补奖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三)加强舆论宣传。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网络等多元化的新闻载体,以及进村入户宣讲培训、发放政策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准确解读草原补奖政策内容和实施路径,做到政策深入人心、义务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投身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调动农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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