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参公管理,职称评聘、申报、人才流动、军转安置和日常人事调配管理等工作。
2、负责新区工资福利、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退休等工作。
3、负责管理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副科以下人事档案。
4、负责建立新区人才库和人才信息网络,收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和提供职业介绍。
5、负责综合管理新区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研究拟定人才工作和人才资源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等相关人才工作。
6、负责新区就业再就业及各类就业培训、规范劳动用工、发放失业保险补贴等工作。
7、负责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598万元,支出合计5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万元。
(一)行政事业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8万元,支出5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万元);基本建设资金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4年人社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7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人社局的三公经费缩减了很多,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相比上年度都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压力。
四、名词解释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1、康巴什新区人社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康巴什新区人社局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