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本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地震、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协调全区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相关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区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五)提出全区价格调控目标;组织制定调整市委托区管理的商品服务和收费标准;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受理区范围内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全区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开展区各项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六)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国家、自治区、市审批的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国家、自治区、市拨款建设项目和区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审核申报中央、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涉外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优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监测评估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九)负责全区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及项目储备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项目的经贸洽谈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开发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能源开发的政策规定;负责能源开发统计调度、预警监测、能源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全区能源开发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负责全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相关审批管理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审核上报全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二)承担全区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
(十三)参与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性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全区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全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五)研究拟订全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区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专利、技术市场、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科技信息与统计工作;指导民营科技工作;管理全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归口管理科学有关经费的预、决算;负责管理全区地震、知识产权工作。
(十六)接市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改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文秘工作,参与或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公文处理相关工作及档案工作;负责局会务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精神传达工作;负责局内督查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人事、接待、印章、车辆等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综合性工作,对接协调各单位,并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档案整理等工作;负责开展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财务工作,负责公共财产、固定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室
监测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测和预警;对全区经济形势进行宏观分析预测,并提出调控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分析一产、二产、三产协调发展问题并提出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专业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研究总量平衡,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监测评估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三)固定资产投资室
提出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批复或初审转报基建、居住、办公、外资类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查、审核重大建设项目;组织权限范围内项目的论证,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监督、管理其他重点项目,检查、监督工程“四制”、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等问题,安排区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及时上报工程的有关情况;监测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协调有关事宜;安排国家、自治区、市拨款建设项目和区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四)农牧和社会事业室
批复或初审转报农牧类、经贸类建设项目;分析研究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牧区经济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推进全区经贸事业建设,按照审批权限,审核经贸事业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农牧业产业化以及经贸事业等发展规划、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协调实施。
批复或初审转报教育、旅游、医疗等社会事业类和煤炭产业类建设项目;负责社会事业类和煤炭产业类项目落地实施的跟踪服务工作,建立项目档案库;负责组织自批项目的可研、节能评审工作;研究分析社会事业类和煤炭产业类国家及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政策,积极争取各项资金支持;研究提出区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批复或初审转报电力、高科技类建设项目;负责电力、高科技类项目落地实施的跟踪服务工作,更新项目库;负责组织自批项目的可研、节能评审工作;研究分析电力、高科技类国家政策及预算内资金分配方案,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级计划渠道建设资金。
(五)产业室
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区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全区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审核批复或初审转报工业类、交通类建设项目;负责组织自批项目的可研、节能评审工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参与制定土地和矿产资源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土地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功能区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协调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六)重大项目稽察室
组织开展对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以及对中央、自治区和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承担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参与草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工作,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指导行业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康巴什区信用信息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维护及信用信息采集上传工作;向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与咨询服务。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负责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要求;依法检查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七)节能降耗和能源管理室
负责全区各项节能工作;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拟订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研究拟订区能源开发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区能源开发统计、预测预警工作;负责能源开发综合业务;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监管油气管网安全生产工作;批复或初审转报石油天然气类建设项目;承担石油、天然气(含管道)开发管理工作,审核石油天然气建设重大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石油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研究资源节约类、环境保护类和石油天然气类国家及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政策,积极争取各项资金支持。
(八)价格管理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价格(收费)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价格和收费改革政策;监测分析价格形势,监督和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及市价格政策的执行;指导区的价格监督检查、价格反垄断等工作;负责拟订区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制度、计划、方案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重要商品的成本和市场调查工作;负责定调价监审工作。
(九)科技和知识产权室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战略和各类发展计划及管理办法;负责科技信息与统计工作;指导民营科技工作;管理全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以及其他科技社团的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全区科技人才、人员的引进、培养工作;组织推荐申报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资金和科技项目;并对科技项目资金、有关经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管理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管理、指导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以及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等工作;管理和组织开发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科技扶贫等方面的科技工作。
组织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负责拟订全区知识产权及专利发展规划、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知识产权重大活动、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组织重大专利转化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专利自助和专利成果转化奖励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的登记与管理;负责技术贸易机构的登记与管理;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与管理;归口管理全区地震监测、预防和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4037786.1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037786.1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来源为公共财政拨款。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4037786.1元,其中:基本支出3537786.1元,占支出合计的87.62%;项目支出500000元,占支出合计的12.38%。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我局不涉及因公出国的预算支出。
2、2018年我局公务用车已收回。
3、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金额3040.0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58%。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2003.89元。其中:30201办公费72959.92元、30202印刷费2000元、30204手续费0元、30205水费0元、30206电费0元、30207邮电费3000元、30208取暖费0元、30209物业管理费0元、30211差旅费5000元、30213维修(护)费0元、30216培训费5000元、30226劳务费0元、30227委托业务费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30229福利费43574.24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0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采购。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空表已在附件中公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