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第二小学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设教务处、德育处、综合办三个处室。教务处主管学校教学工作;德育处主管学校德育工作;综合办主管学校后勤、财务等工作。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度综合收入930.6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925.76万元,其他收入4.92万元。支出1011.05万元,其中特殊学校教育支出0.04万元,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支出42.95万元。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98.91万元,综合收入与之相比减少了68.23,财政拨款收入与之相比减少了73.15万元。减少原因:一是2017年未拨付教师超工作量和教学成果奖励金,此项资金在2018年拨付。二是2017年没有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资金。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30.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30.6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15万元;支出总计1,030.8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7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7.80万元,下降4.40%;支出总计减少47.80万元,下降4.40%。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未拨付教师超工作量和教学成果奖励金,此项资金在2018年拨付。二是2017年没有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资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3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76万元,占99.5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92万元,占0.5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1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10万元,占95.80%;项目支出42.95万元,占4.2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0.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4.35万元;支出总计1,010.1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0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2.72万元,下降5.00%;支出减少52.72万元,增长下降5.00%。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未拨付教师超工作量和教学成果奖励金,此项资金在2018年拨付。二是2017年没有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资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0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15万元,占95.20%;项目支出42.95万元,占4.3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3.95万元、津贴补贴289.57万元、奖金1.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2.81万元、绩效工资22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63万元、住房公积金56.71万元、购房补贴30.92万元,较上年增加33.6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专任教师人数3人。公用经费12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42万元、印刷费1.63万元、水费2.27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03万元、培训费11.8万元、劳务费46.33、福利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万元、工会经费0.64万元,较上年减少10.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有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资金用于购置装备器材、购买活动材料等,2017年无此项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32.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6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17年3月我部门公务用车的发动机发生故障,3-5月份公务用车在维修厂放置维修未发生费用。二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用于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车均运维费1.00万元,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3月我部门公务用车的发动机发生故障,3-5月份公务用车在维修厂放置维修未发生费用。二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推进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落实支出责任;进一步拓展绩效评价管理模式,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政策评价试点;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晶晶 联系电话:0477-8398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