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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康巴什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10-23 13:29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

             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按权限负责康巴什地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报规划编制计划建议,配合市局编制各类规划;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初审工作;参与草拟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技术规程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规划局设立直属机构的批复(鄂机编发[2010]93号),原康巴什新区规划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康巴什新区环境保护局,并同意增设“鄂尔多斯市规划局东胜分局”和“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阿分局。2016年3月23日,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规划局东胜分局和康阿分局机构编制的批复(鄂机编发[2016]41号),将原市规划局康阿分局更名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按照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康巴什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的批复(鄂康机编发[2018]53号)和康巴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康巴什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五定”方案(鄂康机编发[2018]53号文件精神,同意成立康巴什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为隶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股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康巴什区城乡规划相关业务工作。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规划服务中心编制内8名干部与市规划分局6名干部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办公室和业务办公室两个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630.68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463.25万元;年初预算支出630.68万元,决算支出589.94元,因2017年资金紧张,规划设计费本年度未全额拨付。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96.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63.2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3.22万元;支出总计796.4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6.5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95.67万元,增长59.00%;支出总计295.67万元,增长59.00%。主要原因是康巴什新区北区21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测绘等项目规划设计费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6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25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8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万元,占4.20%;项目支出565.04万元,占95.8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5.6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2.44万元;支出总计795.6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05.7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95.78万元,增长59.20%;支出增加295.78万元,增长(59.20%。主要原因是康巴什新区北区21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测绘等项目规划设计费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万元,占4.20%;项目支出565.04万元,占95.8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3万元、津贴补贴10.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万元、住房公积金1.69、购房补贴0.92万元,较上年减少-4.34万元,主要原因是:赵国强工作调出,工资停发;公用经费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万元、邮电费0.52万元、差旅费0.7万元、劳务费1.34万元,较上年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和有邮电费减少。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车改革我局已无公车;二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均运维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局已无公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万元,比2016年减少1.71万元,降低32.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和有邮电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采购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工作,不断健全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准确、合理编制预算,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单位预、决算信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管理使用财政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雨淅     联系电话:0477-8595887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阿分局相关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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